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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9日晚8時許,一名中國女性在泰國普吉島酒店的泳池內溺水而亡。
死者的丈夫張某發現妻子溺水後立即向酒店求助,馬上將妻子送往醫院搶救,可即便如此,還是沒能救回妻子的生命。
據悉,張某比妻子大兩歲,兩人都是從事財務相關工作的。後經由同事介紹,兩人相識,並且相愛了。
在旁人眼中,張某雖然有點邋遢,但忠厚老實、很會疼人。在妻子家人眼中,張某一直是那個"不抽菸,不喝酒,工作也穩定,家庭背景也行,重點是關心對象",而孕期對妻子的照料那更叫一個無微不至,喝水遞到嘴邊,半夜起來接尿,滿心期盼著孩子的到來。
可想而知,妻子的死,對於張某而言必定是個非常大的打擊!
但事實真的是如此嗎?
溺亡的背後——究竟是意外事件還是另有隱情?
按照張某在旅行前的人設推斷,妻子溺亡後的他應該會悲痛欲絕、傷心不已,雖說不至於自殺殉情,至少需要很長一段時間撫平心緒、療愈傷痛。
可讓人大跌眼鏡的是,張某在妻子死後不但食慾大增,更是連頭七都沒就以讓女兒回國為名,享受起了逍遙快活的「單身生活」!
好在警察可不是吃素的!隨著調查的深入,很多真相陸續浮出水面!
事發酒店的泳池水深1.4米到1.45米,在正常情況下,成人站立在池中是不可能淹沒的,所以死者正常情況下自己溺水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同時,泳池內浮有許多頭髮,加上屍檢發現死者頸部有明顯淤痕,身上有多處傷口。因此,警長懷疑死者不是"意外身亡"而是一場蓄意的"非正常死亡"。
除了警長有所懷疑外,死者親屬對案件也存在疑惑。
死者親屬表示,死者非常在乎孩子,不可能單獨留下孩子去泳池遊泳。且死者從上小學開始就會遊泳,水性很好,溺水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最重要的是,張某在事發1天後才告知家裡,並沒有直接打給嶽父嶽母。張某通話時的鎮定自若、對領取屍體手續的成分了解,吃飯時的胃口大增……種種行為都很令人生疑。
調查過程中問起死者身上的傷痕時,張某以因為死者覺得酒店太貴起了爭執才動手打了對方為由,答覆了警方的訊問。
可是據死者親屬稱,他們家境比較優越,死者一直對錢沒有什麼概念,不可能因為錢的事情和張某吵架。而且,張某先前明明在電話中說死者身上"無傷口",為何現在又有了!而且不止一點點傷痕!
屍檢報告顯示,死者兩側手臂、胸部、肩部有多處傷口、淤青,兩邊眼膜有出血點,第5根肋骨折斷,腹內有出血,肝有淤青並撕斷……
一切的證據都讓家人懷疑,死者在死前遭受了嚴重的毆打,而後才被扔進泳池溺水身亡,是謀殺而非意外!
11月1日,張某和死者親屬抵達泰國,打算將死者帶回家。對張某早有懷疑的泰國警方將其控制住,歷經7小時的審問,張某終於親口承認了殺害了妻子的事實!!!
殺妻的背後——是"一夜暴富"還是 "白日做夢"?
在警方訊問殺人動機的過程中,張某以輕描淡寫的一句"不想過了",作為了殺害妻子的理由。
倘若真的「不想過了」,為什麼還要在外人面前披著"忠厚老實"、「萬般寵愛」的外衣?
倘若真的「不想過了」,為什麼還要給死者投保3000多萬的保單,受益人還都是張某?
倘若真的「不想過了」,為什麼不選擇離婚,讓彼此都得到解脫?
是難以割捨的夫妻情分?是為了孩子的屈從妥協?還是背後有著其他目的?
在張某本人沒有承認之前,我們不好做出定論。但從他過往的種種行為中,我們或許能看出些端倪!
家人眼中認真工作的張某,實際上早已是「無業游民」。而無所事事的張某,不但不上進,還肆意揮霍錢財,拿本該買房的百萬巨款購買奢侈品,打賞女主播,購買色情服務,在其電腦中更有多達158個G的色情視頻。
大家眼中的「老實人」看來其實並不老實,在張某看似安守本分、沉默寡言的表象下,藏著的是一顆物慾薰心、色慾橫流、無視貞操「不安分」的黑心!
更加讓人驚詫的是,張某給妻子投保賠償總額價值3000多萬的保單中,妻子的籤名竟然筆跡嚴重不符!!!
想想也是,面對著早已劣跡斑斑的張某,任何神志清醒的正常人都一定會對突如其來的巨額保單有所懷疑,唯一的可能,就只有偽造!
從張某苦心經營的暖男形象,體貼入微的國外旅行,瞞著妻子的天價保單,種種現實來看,這句「不想過了」不過是不想掀掉他"殺妻騙保"的遮羞布!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在嚴肅的法律面前,在鐵一般的證據面前,張某的苦心經營不過只是「竹籃打水一場空」,「一夜暴富」的「白日做夢」可以醒了!
根據我國《保險法》的規定,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視為保險欺詐行為。如某人為其配偶投保長期人身險後,故意將其配偶駕駛的汽車的剎車裝置破壞,造成其配偶車毀人亡,都屬於騙取保險金的行為。
高額的保單、偽造的籤名、一致的受益人、看似巧合又漏洞百出的溺亡事件,均能證明張某是蓄意謀殺妻子騙取保險金的違法行為。
張某的美夢破碎了,他已經涉嫌保險欺詐,而一旦判刑,張某一分錢的保險賠償都拿不到,還要面臨牢獄之災,甚至是死刑。
這不是危言聳聽,而是確有其事。
2013年5月,江蘇常州發生一起奇怪的命案:身高1.6米多的廖某在只有1.45米的人工湖中溺水身亡。更奇怪的是,在事發前不久,廖某的丈夫李某剛剛為廖某購買了高額的人身保險,保額共計450萬元,受益人為李某。
經過警方的深入調查發現,一切都是李某為了騙取高額的保險金賠償所設計的"局"。李某對廖某毫無感情,之所以娶廖某,也僅僅是因為廖某"沒有正當職業、聽話、貪財、愛慕虛榮",可以輕易地利用廖某達到騙保的目的。婚後第一時間,李某就立即為廖某購買了人身保險,並成為唯一受益人,隨後夥同老鄉周某實施了殺人計劃。
最終,李某被判犯有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同夥周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第二起案件其實與泰國"殺妻騙保案"性質是一樣的,所以張某是很有可能被判處死刑的,這也是死者親屬所希望的。根據泰國法律,若張某是蓄意謀殺,警方會以泰國刑法蓄意謀殺罪起訴他,刑期為10年到死刑。
證據的採集——為何投保容易卻取證困難?
既然犯罪動機已經昭然若揭,犯罪事實已然十分明確,正常走法律程序是不是就能為死者討回公道了?完全不是!!!
目前泰國警方掌握的仍然是之前所提交的四份保險合同,總保額為1716萬。而這1716萬元的保額遠遠低於死者親屬所掌握3000萬的數字,原因就是多家涉案的國內保險公司不願提供幫助。
而涉案保險的相關信息,對案件的定性、嫌疑人的定罪和量刑都極為重要。但目前國內多家涉案保險公司拒絕提供保險合同、拒絕介紹保險籤訂過程和保單當下的效力。
這些保險公司拒絕的說法都是天津警方要求對此案保密,如果真的有這樣的要求,為何無法提供警方的書面要求?難道我們人民警察給到保險公司的只是口頭要求,沒有走正規辦事流程嗎?還是說,這是保險公司怕被公眾知道投保流程不嚴謹,從而被輿論淹沒?
畢竟,如果保單上的籤字的確是死者親自填寫的,換做任何一個正常人都會對自己突然間投保了數十份高額保險,並且受益人都是丈夫產生疑惑吧!
根據已知的4份保單來看,死者親屬懷疑死者並不知道這些保單的存在,原因是3份有籤名的保單上,被保險人籤名都與死者的字跡有明顯差異。這些字跡雖有相似,但並非死者親筆。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真的不是死者親筆籤名,這份保單為何會存在?
難道保險投保這麼重大的事項都可以任意找人代籤嗎?或者,面對如此大的保額,保險公司不應該親自上門審核保單情況嗎?還是說,為了業績,可以不顧一切,只要有人投保就行,至於為什麼、誰投保的、被投保人是否知情……都不需要了解?
這些我們都無法做出定論,但保險公司拒不配合的態度,著實讓人心寒!
本月25日,嫌疑人張某在普吉府法院接受聆訊,並對泰方檢察院質控的蓄意謀殺、殘忍傷害他人致死罪予以否認。目前,法院定於2019年2月5日再次約被告人及其律師出庭,並於當天決定第一次開庭時間。
還有6天就要再次出庭了,證據的整理迫在眉睫。無奈之下,死者父母只能於本月28日和29日,分別起訴天津銀保監局和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為女兒收集證據,為女兒討回公道,將罪犯繩之以法。
現在,僅僅是想確認更多的保單金額,卻都難比登天!作為被保險人的家屬難道都不能有知情權嗎?為何當初接收保單那麼容易,哪怕字跡不一致都能順利投保,如今卻連看都不讓看一眼?
死者家屬追求真相的道路還有多少難以跨越的鴻溝,我們不得而知,但希望那句「正義也許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能給這個已經失去女兒的苦難家庭最後的慰藉,讓惡人真正受罰,讓死者得以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