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間》:天堂可期等 人間亦值得
採 | 東門之楊 馬克圖布 老白鶴 貓十五
寫 | 貓十五 老白鶴
編 | 不覺 紅糖薑茶
編者按
據《紅星新聞》報導,2016年5月19日晚,北京新東方外國語學校,高一女生姚易被同學王哲強姦並殺害。2017年6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王哲以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搶劫罪,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2017年7月,王哲提起上訴。2018 年 12 月 27 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9年,姚易的母親李潔向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該案於2019年10月 29 日下午3 點開庭。李潔在民事起訴狀中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王哲以及他母親承擔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喪葬費等共計超過 175 萬元。
長達三年的時間裡,這個發生在學校裡的強姦、殺人事件並沒有得到非常多的輿論關注和公眾討論,「新東方教室姦殺案民事訴訟」只是短暫地登上過新浪微博的熱搜。2018年4月,一個全部由大學生組成的紀錄片拍攝團隊將鏡頭對準李潔,在長達一年有餘的跟拍之後,完成了一部名為《在人間》的紀錄片。
在6月份的北京國際大學生電影節上,《在人間》獲得了最佳場紀錄片獎項。
電影《在人間》海報
(一)接力
2019年11月17日下午5點30分左右,四川師範大學獅山電影館的學生工作人員陸續搬走放在舞臺中心的椅子、關閉設備。剛剛這裡放映了一部紀錄片,導演文珹灝、羅燕玲和觀眾們進行了半個小時的映後交流。大部分觀眾都已經離開,但仍有幾位觀眾繼續和他們交換想法。文珹灝的黑色外套有一些泛灰,頭髮有些長,但沒有被認真打理,羅燕玲不時地揉著眼睛。明天他們就要趕往西安,在西安的放映會上回答另一批觀眾的提問。
這是《在人間》在成都的唯一一場放映,同時,另外一位導演黃京昆帶著創作團隊其他成員正在廣州進行放映,而在此之前,兩個分隊已經在北京,重慶等地進行了數場放映。
這場放映由角馬公社負責放映。角馬公社是一個由大學生組成的電影放映組織,《在人間》於獅山電影館的本次活動是他們第一次參與組織公益性質放映。
從學生團隊創作的紀錄片,到學生組成的電影放映組織、大學裡的放映場地,在被投放到銀幕之前,《在人間》經歷的是令人熱淚盈眶的接力。
(二)學生作業
受到紀錄片課程封銳老師的影響,文珹灝對紀錄片有特別的熱情。封銳常常在課堂上放映「好的紀錄片,比如周浩的」。大學二年級時,封銳布置了拍攝紀錄片的作業。文珹灝躍躍欲試,他腦子裡有許多選題,「新東方教室姦殺案」便是其中之一。
知乎用戶「簡唯」一直關注未成年人犯罪話題,她在知乎上創建了專欄「藍手結」,專門發布一些相關案件的文章和信息。2017年3月,簡唯與李潔取得聯繫,從王哲被指控犯故意殺人罪、強姦罪一審在2017年4月19日首次開庭開始,簡唯便在知乎上發布關於案件進展和詳情的貼文,並替李潔表達了希望媒體跟進案件進程的意願。2018年4月,通過「中間人」簡唯,文珹灝很快聯繫到了李潔,計劃為她拍一部紀錄片。文珹灝與黃京昆隨後便正式開始拍攝;10月,簡唯的朋友在朋友圈裡幫助文珹灝招募志願者,羅燕玲也加入了創作團隊。羅燕玲的專業是新聞採訪,「特別喜歡那些東西,一直在做那些東西。」
李潔並不是北京人,她和女兒姚易的家在山東。因為刑事案件的審理、民事案件的起訴,李潔頻繁地前往北京。李潔每次來京,文珹灝和他的團隊便跟隨進行拍攝。
(三)不想做傳播者
簡唯在《案件求助:北京16歲少女在教室被17歲同學殺害一案》一文中寫道,「李女士本人表示,她需要媒體資源,已在儘可能多地通過媒體發聲,讓此案獲得社會輿論的關注。」
但是文珹灝和羅燕玲說,他們最開始並沒有想做傳播者,「只是記錄者而已。」
而在拍攝過程中,他們發現「鏡頭的存在給了阿姨需要的一種安全感。」
從2018年4月到2019年6月,李潔在北京的行跡於新東方外國語學校、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之間來回折返。文珹灝的鏡頭所記錄下的李潔大部分在為了進入新東方外國語學校學生宿舍取走姚易的遺物而努力。在刑事訴訟一審之後,新東方不允許李潔進入學校,李潔並不知道原因,但是她堅持要取走女兒的遺物。
2018年11月,李潔被新東方的保安人員第一次拒絕,她試圖翻門強行進入,可是被三個男人攔下,期間發生了拉扯。李潔前往當地派出所報案,做了筆錄之後被告知等待通知,一周後她又前往派出所詢問進展。「負責的警官不在所上」、「所長在開會」,李潔在派出所裡來來回回地徘徊,最終所長出現在鏡頭裡,李潔又把自己被新東方外國語學校工作人員攔下受傷、到派出所報案也沒有消息的經歷講述了一遍,並忍不住哭了起來。所長安撫了李潔,答應她會處理新東方外國語學校不允許她進入學校宿舍取走女兒遺物的問題。離開的時候,所長問李潔是否要乘派出所的公務車,並指著鏡頭說,「別拍了。」語氣很親和,似乎在說「問題已經解決了。」李潔用玩笑話回答,「那哪兒敢。」
取得派出所的「承諾」後,李潔再次前往新東方外國語學校,大門口的保安室裡的工作人員假裝不認識李潔,依舊不允許她進入學校,並鎖上了保安室的門。兩方又對峙起來。李潔站在12月的新東方外國語學校大門口等待了長達幾小時之後,新東方的領導出現了,雲淡風輕地遞給李潔一瓶礦泉水。李潔一下子就被激怒了,情緒激動地指責對方的冷漠,於是雙方又發生了肢體上的衝突。
「像這樣的拉扯有很多,紀錄片裡的只是一部分。」在李潔因女兒的訴訟十分焦慮與面對強勢的公權力機關和大企業的境況下,一直是打開狀態的攝像頭為她提供一種安全感。
羅燕玲說,「鏡頭開著的,和不開著肯定不一樣,他們肯定會克制一點。」
(四)對媒體的信賴與不信
案件一審期間的「困難」很大,羅燕玲告訴常識記者,李潔甚至自費委託司法鑑定機構重新對姚易的進行屍檢,「一審文書裡面是強姦和自願之間的博弈,通篇都在講這個東西。阿姨怕這個事被說成是自願的,怕對方甚至是買通一些關係,讓一些外傷沒有被記錄在案。當時差點交上去的就是沒有記錄外傷的屍檢報告,阿姨在全國各地尋找權威的、可以被納入司法考慮的鑑定機構,花大價錢去買他們的簡歷,最終這些就被納入了一審的裁判判的裡面。」一審宣判後,因為王哲上訴,而且新東方為王哲開具了品格證明的說明,李潔又開始害怕翻案。
在這種情況之下,李潔非常希望儘量多的報導。但在尋找媒體的過程中狀況不斷。其中有人自稱記者找到李潔,允諾可以為李潔報導,但只是藉此從李潔處騙取錢財。當然也有真記者找上門,但卻並不是所有人都帶著善意。羅燕玲說,「他們為了想要得到一些真的東西,會有一點不擇手段,或者是口不擇言地去問一些目的性很強的問題,或者是很急促地在阿姨還沒有對他建立信任的時候,就對她進行一些隱私的挖掘。」
文珹灝和羅燕玲說,他們最大的尊重李潔的意願與隱私,從不刻意向李潔刺探「戲劇性」的消息,李潔的親人、朋友也都沒有出現在紀錄片當中。《在人間》的創作團隊成為李潔的一份陪伴。2019年6月,李潔看過剪輯後的成片之後,主動向文珹灝提供了自己所保留的錄音、錄像證據作為素材剪輯到片中。最終《在人間》向觀眾呈現的記錄裡甚至包括了2016年11月姚易遇害當晚李潔與新東方外國語學校老師的通話。
當姚易不再回復李潔的微信消息、電話也處在關機狀態時,李潔焦急地請求新東方趕快幫她尋找女兒,但班級老師卻認為姚易只是去談戀愛。對於觀眾來說,這是非常真實而且貼近事件真相的影像資料。
李潔信賴媒體的力量。但是文珹灝與羅燕玲對媒體的看法則不同。
2019年10月29日下午3點,「新東方教室姦殺案」的民事訴訟部分在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開庭,王哲監護人要求追加北京新東方的責任。事件短暫地登上新浪微博熱搜,但很快就從榜單上消失。同樣的情況也出現二審宣判的時候,一家北京的媒體在發送出判決結果後僅五分鐘,稿件就被刪除了。
當天下午「新東方教室姦殺案民事訴訟」的詞條在微博上了熱搜之後,羅燕玲的朋友微博用戶@罐頭辰發了一條微博,講述了案件刑事和民事審判的簡單情況和文珹灝、羅燕玲所拍攝的紀錄片《在人間》。這條微博收到了非常多的評論和轉發,很多人說,想看一看這部片子。
於是,文珹灝等決定放映,熱心的朋友提供了場地。其他城市的放映也很快組織了起來。既然新聞媒體和新浪微博這樣的平臺都不能讓事件得到充分討論,那他們就用《在人間》貢獻一些微小的力量。
最開始他們並不期待這部紀錄片能夠被放映,用文珹灝的話來說:「就這部電影的質量來說,可能並不值得被放這麼多場,」說完他補充了一句,「但是它的內容是有價值的。」
文珹灝和羅玲燕與在場觀眾進行分享
(圖源:貓十五)
(五)除了受害者姚易
這兩年的時間裡,李潔不僅僅只為女兒奔波,她還將精力投入在了類似案件和與未成年犯罪相關的廣泛的社會問題上。
2016年10月,揚州新東方發生了另一起未成年人被同學殺害的案件。李潔聯繫到受害者父親之後,希望能夠和他一起打官司,起底新東方的不作為。最終這位父親並沒有如他應允的一樣前往北京,其中的原因李潔不得而知。但是李潔能夠堅持打三年的官司,並盡全力搜集證據,這給了《在人間》的創作團隊非常大的觸動。雖然《在人間》只是一部學生作業,但他們希望《在人間》的放映可以成為更多人關注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未成年人相關法案修訂的一個窗口。
2019年11月1日,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兩部法律草案,即《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在中國人大網公布,徵求社會公眾意見。
對於羅燕玲來說,「關注本身就是意義」。一次轉發、一次瀏覽並不能立即產生顯著的作用,「我們沒法一下子就看到相關法案的修訂,但是當越來越多的人關注到了這件事情,這意味著至少我們正在往著那個方向走。」
「在合適的時候被合適的人觀看。」文珹灝並不期待《在人間》在更大的平臺進行放映,他想在11月儘量多做幾場放映、多跑幾次映後活動,因這正是合適的時候。
被問到以後的打算,文珹灝說還會繼續拍攝紀錄片,但將是別的選題。「在這個紀錄片中投入的情緒太多了。」
(文中王哲、姚易皆為化名)
原標題:《《在人間》:天堂可期等 人間亦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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