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代,青島市民「去餐館、下館子,聚餐打牙祭」樂不此疲。當年,餐飲業也分兩大類,正式飯店和飲食攤販。很多人到飯店吃完飯後,開發票,習以為常,舉手之勞。人人酒足飯飽後,開具:青島市餐館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商號統一發貨票,票面印蓋著:青島市人民政府稅務局統一發貨票專用章---圓形紅色醒目大章。
(五十年代:青島餐館業發票)
五十年代到青島的飯店辦酒席還要繳納:筵席特種消費行為稅,稅率是酒席消費金額的15%
(五十年代:特種消費行為稅完稅證)
從這張保存下來的筵席特種消費行為稅完稅證看:當年到青島春和樓酒店辦筵席,花費舊幣值人民幣-38500元(折合現在人民幣:3.85元,)需要徵收的稅費為舊幣值人民幣:5800元,(折合現在人民幣:0.58元),徵收機關:青島市稅務局市南分局。
餐飲業是城市商業中的主要行業,是第三產業、旅遊產業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稅收、勞動就業的重要行業。
(資料圖:老飯店就餐的情景)
據1947年統計,青島當時的飯店有395家(其中,西餐業43家)在全市商業店鋪中佔第一位,而佔第二位的雜貨業為211家。從事餐飲的店員人數3192人,佔第二位的雜貨業為1797人。(均不包括攤販)。
解放後,儘管經歷經濟三大改造後,餐飲業有所減少,但是改革開放以來,青島的餐館業呈大幅度增長。
相關資料記載,1945年前,老青島飯店業分中餐、西餐、日本料理三大類。中菜各檔飯店遍布全市大街小巷,有的賣"飯",有的炒萊,有的包辦酒席。
1933年《青島指南》記載:"青島包辦酒席,昂貴異常,12元至14元大洋(銀元)的宴席,在青島尚屬十分菲薄。故朋友宴集,最好只叫和菜,喜吃何物,再行零點。"但是也有的高檔飯店只包宴席,不接散客。30年代,青島有"十大飯店",即十家一等萊館,有春和樓(天津路)順興樓(北京路)、亞東飯店(河南路)等。
(資料圖:民國時期大青島飯店)
在老青島,餐飲業十分發達,著名作家梁實秋認為青島文化落後而飲食業發達。
現在到飯店吃飯已是舉手之勞的事,沒了特種消費稅,從2018年9月起,只要在青島市的飯店吃飯超過50元,開具個人消費發票,還能參加青島市財政局、青島市稅務局、青島市廣播電視臺聯合舉辦的「發票有獎」,能中100元到5萬元獎金。「餐飲開發票,個人發票能變成獎票中大獎」,個人開具發票就是獎票」!改變著每個人的消費理念和提高納稅意識,日新月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