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歐洲一些國家在盧森堡申根籤了個協議,這些國家中任何一個國家籤發的籤證,在其他成員國也有效,不需要單獨申請每一個國家的籤證,畢竟,歐洲的各國領土大家都知道,好多和我們一個省差不多,出國和出省一樣,還籤啥證呢?
1985年,德國、法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五國在盧森堡邊境小鎮申根(SCHENGEN)籤定協議規定:其成員國對短期逗留者頒發統一格式的籤證,即申根籤證。申請人一旦獲得某個國家的籤證,即可在籤證有效期內在所有申根國家自由旅行。《申根協定》同時包括旅客必須落實沿途經停申根國家飯店等若干原則規定。
包括奧地利,比利時,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挪威,波蘭,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列支敦斯登等26個國家。一、申請籤證時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和真實的入境、過境事由;
二、仔細看清所辦理的申根籤證的類別,申根籤證一般分為入境和過境兩種;
三、原則上說,頒發某申根籤證的國家應該是該籤證持有者的主要目的地國家,或者是該籤證持有者進入的第一個申根國家;
四、申根籤證的停留時間為其籤證有效期內單次或多次累計可以停留的天數,而且逗留的天數總和在第一次入境後半年內不能超過3個月。同時,根據申根國家籤證規定,申根籤證有效期既指入境有效期也指停留有效期,即入境和停留均需在籤證有效期內,停留期不能超出有效期,否則就視為逾期居留。而一旦有逾期居留的記錄也可能為旅客再次前往該國帶來一定的影響。因此,籤證持有人必須在籤證有效期截止前出境;
五、出境前檢查本人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證件有效期必須長於籤證的有效期;
六、對於需停留超過90天的逗留,申請者應根據有關法律及其逗留目的申請相應的國別籤證。
有沒有出去旅遊的衝動呢?
什麼你不想去申根??沒關係, 全世界你想去哪裡,你儘管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