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的手機被「寄丟」 快遞公司只賠10元

2020-12-24 騰訊大浙網

麗水縉雲讀者胡先生:我兒子是在湖南當兵的,3月10日他從湖南通過全峰快遞快遞了一隻全新的蘋果iphone4手機到縉雲給我。一直到4月7日我才收到包裹,打開一看竟然是空盒子,我找快遞公司,他們也不管。因為這事我已經煩惱了一個多月了,請晚報記者幫幫我的忙。

3月10日,胡先生的兒子是從湖南懷化通過全峰快遞給父親寄了一隻新的蘋果手機,價值2000元。本來兩三天就能到的快件,直到4月7日胡先生才接到電話,告訴他快件到了。籤收的是胡先生的妻子金女士,金女士沒有開箱驗貨,直接籤字收下了快件。

拿回家,胡先生馬上拆開包裹,這才發現,裡面除了填充的報紙外,只有一個充電器和一對耳機,而兒子說的蘋果iphone4手機毫無蹤跡。胡先生發現,快遞盒子上粘滿了膠帶紙,很有可能被人打開過。胡先生馬上打電話聯繫快遞員,從籤收到拆包發現手機不見了,前後不過10分鐘。但是投送員表示胡先生和金女士已經籤收了快件,他們就不負責了。

這時候胡先生才發現,兒子原來寄件用的是全峰快遞,但送貨的卻是圓通快遞的快遞員。快件的外包裝上,既有全峰快遞的單據又貼著天天快遞的單據,天天快遞的單據上更有兩個單號。

胡先生根據快遞的單號上網查詢,全峰快遞在3月10日在湖南懷化收件,3月14日送達縉雲,但3月14日之後就再也沒有任何記錄,也沒有顯示被籤收。查詢天天快遞單據上的兩個訂單號,顯示的信息就非常混亂,一個單號顯示該快件3月15日從永康發出,送到縉雲後3月23日又回到永康被籤收了,另一個單號則顯示該快件是4月6日從永康發出,4月9日被籤收的,天天快遞單據上的寄件人沒有任何信息。

胡先生向縉雲工商局和消協反映了情況,縉雲工商局受理投訴的劉女士回復,因為取證困難,還在調查中。

接到胡先生求助後,記者聯繫了縉雲全峰快遞公司,公司一何姓工作人員稱,該快件屬於超區件(超區就是指超越某個網點服務範圍以外區域收取的快件或派件),根據公司規定,第二天就轉成了天天快遞,之後的流程他們就不清楚了。由於胡先生沒有保價,也沒有充分證據證明郵寄物品為蘋果手機,他們無法賠償其損失。隨後,記者聯繫了縉雲天天快遞公司,該公司工作人員的說法也和全峰快遞公司一樣。因為縉雲天天快遞和圓通快遞是屬於同一個站點經營,所以快件是由圓通快遞的快遞員進行派送。

記者又聯繫了收件的湖南懷化沅陵的全峰快遞公司站點,該站點負責人何女士查詢後表示,胡先生的快件在浙江子公司的派送中出了問題,但由於沒有保價,也不能給予賠償,只能賠付運費10元。經過記者與何女士溝通,她表示願意按照相關規定賠付3倍運費,但是需要寄件人本人到站點作進一步溝通,辦理相關手續。

儘管還沒能挽回損失,但胡先生對幫辦記者的積極聯繫幫忙還是表示感謝。晚報也提醒市民朋友,在寄貴重物品時,一定要進行保價,收到快件後一定要開包確認後再籤收。

縉雲讀者胡先生:我兒子是在湖南當兵的,3月10日他從湖南通過全峰快遞快遞了一隻全新的蘋果iphone4手機到縉雲給我。一直到4月7日我才收到包裹,打開一看竟然是空盒子,我找快遞公司,他們也不管。因為這事我已經煩惱了一個多月了,請晚報記者幫幫我的忙。

3月10日,胡先生的兒子是從湖南懷化通過全峰快遞給父親寄了一隻新的蘋果手機,價值2000元。本來兩三天就能到的快件,直到4月7日胡先生才接到電話,告訴他快件到了。籤收的是胡先生的妻子金女士,金女士沒有開箱驗貨,直接籤字收下了快件。

拿回家,胡先生馬上拆開包裹,這才發現,裡面除了填充的報紙外,只有一個充電器和一對耳機,而兒子說的蘋果iphone4手機毫無蹤跡。胡先生發現,快遞盒子上粘滿了膠帶紙,很有可能被人打開過。胡先生馬上打電話聯繫快遞員,從籤收到拆包發現手機不見了,前後不過10分鐘。但是投送員表示胡先生和金女士已經籤收了快件,他們就不負責了。

這時候胡先生才發現,兒子原來寄件用的是全峰快遞,但送貨的卻是圓通快遞的快遞員。快件的外包裝上,既有全峰快遞的單據又貼著天天快遞的單據,天天快遞的單據上更有兩個單號。

胡先生根據快遞的單號上網查詢,全峰快遞在3月10日在湖南懷化收件,3月14日送達縉雲,但3月14日之後就再也沒有任何記錄,也沒有顯示被籤收。查詢天天快遞單據上的兩個訂單號,顯示的信息就非常混亂,一個單號顯示該快件3月15日從永康發出,送到縉雲後3月23日又回到永康被籤收了,另一個單號則顯示該快件是4月6日從永康發出,4月9日被籤收的,天天快遞單據上的寄件人沒有任何信息。

胡先生向縉雲工商局和消協反映了情況,縉雲工商局受理投訴的劉女士回復,因為取證困難,還在調查中。

接到胡先生求助後,記者聯繫了縉雲全峰快遞公司,公司一何姓工作人員稱,該快件屬於超區件(超區就是指超越某個網點服務範圍以外區域收取的快件或派件),根據公司規定,第二天就轉成了天天快遞,之後的流程他們就不清楚了。由於胡先生沒有保價,也沒有充分證據證明郵寄物品為蘋果手機,他們無法賠償其損失。隨後,記者聯繫了縉雲天天快遞公司,該公司工作人員的說法也和全峰快遞公司一樣。因為縉雲天天快遞和圓通快遞是屬於同一個站點經營,所以快件是由圓通快遞的快遞員進行派送。

記者又聯繫了收件的湖南懷化沅陵的全峰快遞公司站點,該站點負責人何女士查詢後表示,胡先生的快件在浙江子公司的派送中出了問題,但由於沒有保價,也不能給予賠償,只能賠付運費10元。經過記者與何女士溝通,她表示願意按照相關規定賠付3倍運費,但是需要寄件人本人到站點作進一步溝通,辦理相關手續。

儘管還沒能挽回損失,但胡先生對幫辦記者的積極聯繫幫忙還是表示感謝。晚報也提醒市民朋友,在寄貴重物品時,一定要進行保價,收到快件後一定要開包確認後再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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