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爾政府正在監控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的傳播。考慮到全球防疫的需要及世界衛生組織的建議,尼泊爾政府決定暫時停止以下國家公民的落地籤政策,辦法實施時間為自2020年3月10日起至另行通知之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包含各特別行政區、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義大利、大韓民國、日本國。
上述人員可以在尼泊爾駐外各使領館處事先獲得常規籤證後訪問尼泊爾。這些國家/地區的申請人在申請籤證時必須同時提交最近籤發的健康證明。
據《印度時報》報導,印度政府3日發布公告稱,義大利、伊朗、韓國、日本公民若持有3日當天及此前頒發的印度普通貼紙籤證或電子籤證,且本人目前未入境印度的,所持籤證立即失效。
並且,在2020年2月1日之後去過上述國家的外國公民的籤證也被取消。有需要前往印度的旅行者,應當向最近的印度使領館申請新的籤證。
2020年2月28日,印尼法律和人權部頒布第7號部長令,自即日起對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外國籍人士入境印尼事項作出臨時規定,主要內容如下:
(一)所有來訪或返回印尼的外國籍人士,如果在抵達印尼之前14天內有中國大陸旅行史,將暫時不適用印尼有關免籤、落地籤政策。
(二)在中國大陸的外國籍人士,可以向印尼駐華使領館申請訪問籤證或有限居留籤證,但須附上以下材料:
1、中國有關衛生部門籤發、證明當事人未感染新冠病毒的健康證明(英文版);
2、證明在無確診病例的地區居留超過14天;
3、聲明在抵達印尼後自願配合印尼政府接受隔離觀察14天,或進入印尼前將在無確診病例的第三國停留超過14天的書面材料。
(三)中國公民亦可以向印尼駐無疫情的第三國使領館申請訪問籤證或有限居留籤證,但須附上以下材料:
1、第三國有關衛生部門出具、證明當事人未感染新冠病毒的健康證明(英文版);
2、聲明在抵達印尼後自願配合印尼政府接受隔離觀察14天,和進入印尼前已在無確診病例的第三國停留超過14天的書面材料。
(四)已入境印尼且因受疫情影響,無國際交通工具返回中國的臨時來訪中國公民及其配偶和子女,可以向印尼各所在地移民局申請緊急停留許可。持有仍在有效期內且可按有關規定進行延期的訪問居留許可和有限居留許可的人員不適用本條規定。
(五)來自中國大陸的外國籍人士,如所持印尼長期居留許可已經失效且有緊急入境需要的,可以向印尼駐外使領館申請籤證,但須附上以下材料:
1、所在國有關衛生部門出具、證明當事人未感染新冠病毒的健康證明(英文版);
2、聲明在抵達印尼後自願配合印尼政府接受隔離觀察14天,或進入印尼前將在無確診病例的第三國停留超過14天的書面材料。
(六)在中國大陸的外國籍人士,如持有有效的印尼有限居留許可或長期居留許可,且持有權威部門籤發的推薦信,可通過擔保人向印尼移民部門提出延期申請。相關申請將於當事人返回印尼後審批。
(七)持有印尼外交或公務居留許可的外國籍人士可在出示有關衛生部門籤發、證明當事人未感染新冠病毒的健康證明後允許進入印尼。
(八)外國籍人士進入印尼時將接受體溫檢測等入境檢疫檢查,一旦被發現有感染新冠病毒症狀,將被拒絕入境。
(九)上述臨時規定自2020年2月28日起實施,此前發布的2020年第3號部長令同時廢止。
據中國駐黎巴嫩大使館網站消息,2月28日,黎巴嫩政府宣布: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輸入,從即日起暫停所有來自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國家(目前名單包括中國、韓國、伊朗、義大利,該名單由黎疫情防控措施跟蹤委員會確定並視需要調整)的人員通過海、陸、空入境(包括從第三國轉機來黎),黎公民及持有黎居住證的外國公民除外。
暫停所有從上述國家飛往貝魯特拉菲克·哈裡裡機場的航班,僅搭載黎公民及在黎居住的外國公民的航班除外;暫停從上述國家出發的旅客通過貝魯特拉菲克·哈裡裡機場轉機。
經中國駐黎巴嫩使館同黎政府相關部門核實,上述入境限制措施主要取決於來黎旅客的出發地和中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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