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網訊(北方新報融媒體首席記者 張學博)記者昨日從內蒙古自治區收費公路監督管理局了解到,為提高綜合交通運輸網絡效率,降低高速公路收費,降低物流成本,自2020年1月1日零時起,通行內蒙古高速公路的客車將按車型收費,貨車由計重收費方式調整為按車型收費。一級及經營性二級收費公路收費方式及標準暫時不變。
據了解,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廳和交通運輸廳共同制定的《關於調整全區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明確,客車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為:9座以下(含9座)為0.4元/車·公裡;10座至19座(含19座)為0.4元/車·公裡;20座至39座(含39座)為0.5元/車·公裡;40座以上為0.7元/車·公裡。貨車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為:2軸(車長小於6000mm且最大允許總質量小於4500Kg)為0.35元/車·公裡;2軸(車長不小於6000mm且最大允許總質量不小於4500Kg)為1.0元/車·公裡;3軸為1.5元/車·公裡;4軸為2.0元/車·公裡;5軸為2.2元/車·公裡;6軸為2.4元/車·公裡。其中,準格爾至興和運煤高速公路、呼和浩特至城壕段高速公路海生卜浪黃河特大橋等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按照文件要求執行其他標準。
採訪中記者還了解到,根據國務院要求,內蒙古對5項現行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進行清理規範。具體為:符合要求的甩掛運輸車輛給予減收30%高速公路通行費的減收政策;出入內蒙古所有區界收費站的6軸及以上重要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費標準下調10%的減收政策;將運輸牧草車輛一併納入綠色通道產品範圍的免收政策;對定線客運班車和旅遊包車給予降型收取通行費的優惠政策;凡在內蒙古境內收費公路行駛的從事郵政普通服務的專用車輛按照行駛路段通行費收費標準50%收取車輛通行費的減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