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3日,河津市公安局對中投國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投財富公司河津營業部」)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偵查,為維護法律公平正義,最大限度挽回集資參與人的經濟損失,保證集資參與人合法權益,有力打擊非法集資犯罪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該案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有個別集資參與人未進行報案登記。為了體現公平正義,請在偵查、起訴過程中未報案的集資參與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複印件、投資合同、收款收據、本人銀行卡複印件、銀行轉帳記錄等有關資料到河津市公安局經偵大隊203進行報案登記核實。核實登記日期自2020年12月24日起至2021年1月8日止,逾期不主張權利的,後果自負(已進行過報案登記的不需再核實)。
2、曾直接參與中投國惠公司非法集資活動的公司團隊經理、業務經理、業務員以及為他人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資金提供幫助的,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至2021年1月8日前,必須主動到河津市公安局經偵大隊說明情況,並退還非法所得,構成非法集資共同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能夠及時退繳非法所得的,可依法從輕或免於處罰。
3、所有集資參與人應依法合理向司法機關理性表達訴求,對於在網上編造、散布各類謠言、惡意煽動非法聚集鬧事、幹擾阻礙案件偵辦等行為,將依法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辦案民警:寧警官、孫警官
聯繫電話:0359-5299968
河津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