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務保障與促進條例》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上海實際、提煉上海經驗,從「保障」與「促進」兩方面入手,為實現群眾基本文化權益、促進上海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保障」:保基本、促均等
今年是浦東圖書館新館建成10周年。10年來,這座浦東的網紅文化地標,迎來送往不知多少愛書人。有一群人,也許從未見過「大書櫃」漂亮的模樣,卻把這裡當作心靈的休憩地。
徐斌便是其中一位。大學時,突如其來的疾病導致視神經萎縮,徐斌沒能完成學業,便從學校匆匆離場。一個偶然的機會,他在浦東圖書館聆聽了一節盲人電腦培訓課,這為他陰鬱的生活打開了另一扇大門。
此後,徐斌利用自己的電腦特長,從一名學習者轉變為一名志願者,在浦東圖書館開設的閱讀培訓班上,教盲人如何使用智慧型手機、電腦、如何聽書。通過一臺臺精緻的智能聽書機,盲人便能獲取中國盲文圖書館的數字資源。許多從事按摩師行業的視障人士,也能在這臺聽書機上聽到「按摩管理」課程。
目前浦東圖書館進行了功能提升,不僅為殘障人士提供培訓區域、閱讀區域、活動區域,還成立了一個盲人讀書會,目前有80位讀者參與其中。「不僅在館內活動,我們還組織他們去參觀一些大學、博物館,聽過東方藝術中心的交響樂。他們一直說我們沒進過大學的門,但是我們幫他們嫁接這樣一個橋梁,文化素養在不斷提升。」徐斌說。
此次《條例》中明確,要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浦東圖書館館長曹忠說,他們一直努力的方向,便是人人享閱讀、處處能閱讀、時時可閱讀。「既然是全民閱讀,那麼一定是要沒有門檻的。無論是什麼群體,包括一些特殊群體,可能是生理上的、心理上的、智力上的,也應該享有到均衡的文化服務。」
未來,浦東圖書館的閱讀活動還將拓展服務各類特殊人群。曹忠說,要用文化的溫度點亮城市的每一盞燈。
「促進」:往高質量方向發展
在保基本、促均等的基礎上,條例進一步促進公共文化服務往高質量方向發展,比如鼓勵並扶持建立能夠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群眾性文化團隊。
在長寧文化藝術中心,有館辦群眾文化團隊25支,成立三年的佳藝越劇團便是其中之一。團長徐萍是中學語文高級教師,自小拜師專業學習越劇,團員們則來自各行各業。成立之初,文化館便與他們籤訂自治協議。由館方提供排練場地、兩座大小劇場及搭建一些演出平臺。而徐萍則帶領團隊,對標專業院團,形成了一套管理制度。
「這幾年我們一直堅持不走市場做公益,牢記一點就是傳承。」三年來,佳藝越劇團以原汁原味傳承戲曲為宗旨,每年都會上演一出新排大戲,而折子戲前前後後也上演了20臺。對兩座劇場如何合理使用,徐萍有著自己的考量。「佳都劇場是200人的小劇場,我們以鍛鍊隊伍、上演折子戲為主。長寧藝術中心的大舞臺,我們基本演大戲。我們一些小演員,在小舞臺鍛鍊後也能到大舞臺完成這樣一個過渡。」
雖然不是專業院團,但徐萍一直以專業標準要求團隊,不僅從上海越劇院請來退休老法師把控專業功力,還有自己的音效團隊、宣傳團隊等。「觀眾不會看你到底是專業團隊還是業餘團隊,他來看的就是這場演出的質量。」
而長寧文化藝術中心則是他們堅實的後盾,通過館方牽線搭橋,佳藝越劇團站上了更大的舞臺。去年,上海長寧和北京西城兩地文化館共同策劃了「越韻南北情」專場交流演出,佳藝越劇團和北京小百花越劇團作為兩地群眾文化團體代表,合演了一出京滬版「梁祝」。「我們站上了梅蘭芳大舞臺,這是很多專業演員都夢寐以求的地方,對我們來是很寶貴的機會。」徐萍說。
京滬兩地團長
「文化館和群眾文化團隊之間的關係,是這種團隊自治的模式。光靠文化館肯定不行,但是如果沒有政府搭建一個好的平臺,他們的自我發展的空間可能就會變得越來越小。」長寧文化藝術中心主任葉笑櫻說,《條例》的出臺,為未來群眾文化團體的發展進一步指引了方向。
「未來團隊管理的方向,我覺得更加明確。每個團隊有自己的個性、志向,我們又提供了這樣的空間、平臺,兩者相加的優化結果,才是一個高質量發展的保障。」
此次《條例》還有諸多亮點,比如加強「上海文化」品牌建設、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重視公共文化數字服務、建設高品質公共文化空間等。
上海社科院研究員蒯大申說:「上海在2019年已經率先基本建成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在全國是走在前面的。『十四五』期間,上海提出了更高的目標,《條例》一定會推動公共文化服務往高質量的方向發展。」
附:為促進上海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
提供法治保障(節選)
蒯大申
《條例》的亮點之一是將保障與促進相結合。《條例》一方面明確各級人民政府的主體責任,以及相關各政府主管部門的相應職責,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的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另一方面要求全市在保基本、促均等的基礎上,進一步促進公共文化服務往高質量方向發展。
亮點之二是將廣泛開展群眾性文化活動視為在更高水平上「保基本」的重要內容。《條例》明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健全群眾性文化活動機制,支持開展全民閱讀、全民普法、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和藝術普及、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等活動」,並對如何健康、規範、有序地開展上述群眾性文化活動、如何扶持和培育群眾性文化團隊作出了操作性很強的具體規定。
亮點之三是將品牌建設作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有力抓手。《條例》要求全市按照加快建設社會主義國際文化大都市的目標,堅持國家標準、突出上海特色,加強「上海文化」品牌建設,傳承和發揚紅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等特色文化,促進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條例》結合「上海文化」品牌建設,對「加強高品質公共文化空間建設」、「舉辦高水平的公共文化活動」、「提高文化數字產品品質」、「強化優質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提供優質公共文化服務」等諸多方面作出了規定。
亮點之四是高度重視社會參與。推動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專業化發展,鼓勵社會力量、社會資本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構建國家、市場、社會之間的良性互動機制,是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必由之路。《條例》明確鼓勵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與管理、公共文化服務提供以及其他相關活動。鼓勵機關、學校、企業事業單位在確保正常工作、教學、生產秩序的前提下,創造條件向公眾開放文化體育設施。規定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措施,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提供公共文化服務。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文化志願服務。
亮點之五是高度重視公共文化數字服務。加強文化數字服務,促進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是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體現。《條例》明確,文化、經濟信息化等部門負責組織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平臺建設,整合公共文化服務數據,對接政務新媒體和「一網通辦」平臺,創新公共文化供給模式,推動利用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提供公共文化服務,提升精準服務能力。明確公共文化機構通過信息化、數位化、智能化等技術手段,加強公共文化數字產品內容原創研發,拓展公共文化服務應用場景,提高公共文化數字產品品質,並依託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平臺等途徑,建立公眾文化需求徵詢反饋制度。
亮點之六是強調融合發展。遵循開放共享、服務群眾的原則,《條例》明確,發揮公共文化設施在資源、服務、組織體系等方面的優勢,協調推進公共文化服務與新時代文明實踐融合發展;鼓勵和支持公共文化服務與教育、科技等融合發展,實現資源共享,發揮公共文化服務的社會教育功能,提高公眾思想道德修養和科學文化素質;推動公共文化服務與旅遊融合發展,實現資源共享,促進公共文化設施和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功能融合,發揮重大品牌節慶活動和公共文化設施的旅遊功能,提升公共文化的影響力。
亮點之七是關注公共文化空間建設。對公共文化空間品質的要求,體現了人民群眾對高品質文化生活的新期待。《條例》明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高品質公共文化空間建設,依託黃浦江、蘇州河沿岸等公共空間和設施以及文化地標的區域優勢和特點,開展公共文化活動。同時鼓勵公園綠地、廣場、景區景點、商場、交通站點等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為利用其公共空間開展公共文化活動提供便利。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作為上海文化領域一部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的重要法規,《條例》的全面貫徹實施,必將對提升上海文化建設的法治化水平,進一步完善上海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豐富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快推進社會主義國際文化大都市建設,產生深遠影響。
(作者為國家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專家委員會委員、上海社會科學院研究員)
(部分圖片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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