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之前,發生在香港的黑暴事件引起各界人士的廣泛關注。時至今日,一些參與者也受到了懲罰,但綜合分析來看,他們所受到的懲罰力度是遠遠不夠的。
事情不斷發酵,多名亂港分子被輕判
譬如,一名涉及參與2020年黑暴事件的中大法律系博士自修生,在2021年1月4日被判決,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黃雅茵指出,這名自修生也就是被告當時所處的地方並不是黑暴的示威現場,所以是沒有直接的證據證實他是示威的參與者,所以不應該和示威者的判刑相提並論,於是判他監禁14天、緩刑兩年。
西九龍裁判法院又對20歲理工大學男學生蔡頌希做出判決,只是判他入更生中心,而其早前被裁定與其他人士參與非法集結和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罪成。
宣布49歲運輸工人陳卓傑無合法權限攜帶雷射裝置並且拒捕。而法院裁判官卻認為他罪名不成立,無需拘捕。
眾多案件的判決結果都讓人失望。
黎智英多罪纏身
多名亂港分子被輕判,也讓各界人士憂心忡忡,擔心會不會黎智英等「亂港頭目」也只是受到這麼輕的懲罰。據港媒報導,黎智英被控「欺詐」罪與幹犯香港國安法外,還涉及另外四宗與「未經批准集結」相關的刑事案件。種種惡行讓人咬牙切齒。而此次判決,各界人士都希望能讓他得到相應的處罰。根據香港媒體「東網」的報導,目前黎智英還被羈押在荔枝角收押所,將在2021年2月16日接受開庭審訊,審理其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和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香港媒體還指出,這次除了要對黎智英案件作出處罰外,還會對另3宗與「未經批准集結」相關的案件進行處理。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近日發文表示,司法機關在行使基本法授權時應當尊重國家《憲法》、中央權力和特區政府制定公共政策的權力,儘量避免以案例隨意製造新的法律、不要過度膨脹權力和自身角色等。
文丨淺陌 審丨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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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消息參考:深圳衛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