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楊某故意殺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二審開庭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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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一男子故意撞人致2死4傷,不服死刑判決上訴:吸毒後不受控
法院審理查明
被告人楊某因吸毒被家人多次勸誡而對家人產生怨恨。2020年2月3日,楊某回家無端與妻子發生爭吵打罵妻子,被其父親、弟弟趕到制止。2月5日13時許,楊某在電話裡又與其父親、弟弟等家人發生激烈爭吵後,駕車到加油站加油後在街上閒逛。期間,楊某先後接到其弟打給他的兩個電話,兩人在電話裡又發生激烈爭吵。
當天14時20分許,當楊某駕車行駛至賀州市八步區芳林路和記商店門前路段附近時,認為在路邊人行道上行走的被害人申某是其弟的女朋友,想到其弟也有份罵他,便產生用車撞死其弟女朋友以報復其弟的念頭。
在駕車經過被害人申某幾米遠後,楊某掉轉車頭踩死油門快速從後面撞擊申某,將申某撞倒在地,直到車輛撞上前面的鐵門和被害人丘某停放在路邊的一輛黑色現代牌小轎車不能前進才被迫停下。楊某下車查看申某,並朝申某踹了幾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