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金華5月15日電(通訊員章贇)浙江浦江一牛肉館老闆陳某為了招攬生意,竟將罌粟果實加工後添加到牛清湯中,最終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近日,浙江省浦江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陳某被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二萬元。而銷售罌粟果實的張某被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二萬元。
陳某於2017年11月開始經營一家銷售牛清湯等小吃的餐館,為了吸引更多顧客,2018年初他開始在牛清湯裡放罌粟果實,「加料」後的牛清湯更加濃稠鮮美,顧客回頭率也逐漸提高。據陳某交代,剛開始香料店老闆說沒有罌粟殼賣,後來一直在他家買調料,店老闆偷偷賣了一些罌粟果實。2019年12月10日,顧客小邱覺得牛清湯味道濃稠與其他店裡不太一樣,其看過一些禁毒宣傳,怕牛清湯裡有什麼東西,於是報警。當日,警方在店中搜查出兩桶嗎啡試紙呈陽性的牛清湯,從陳某家中搜出一袋疑似罌粟果實,經鑑定疑似罌粟果實為罌粟科植物罌粟的成熟果實。隨後,民警將銷售罌粟果實的張某也抓獲歸案。
經查,張某於2011年從一個地攤主手中購買了兩斤罌粟果實,並以500一斤的價格賣給陳某,2018年初至案發,陳某共銷售添加有罌粟果實的牛清湯至少2000碗,銷售金額近萬元。
經審查,檢方認為,陳某、張某明知罌粟果實是食品中不能添加的原料,仍在食品中添加、銷售,應當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追究二人刑事責任,提出精準量刑建議。法院經審理,採納檢察機關的意見,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