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在我國可以說是一種獨特的文化藝術品,有著悠久的歷史。最早在春秋戰國時代就已出現了印章,它是一種憑信的用具,有官印跟私印,官印代表著權力,「印,持政者所持信也」,發布命令,來往公文有印章才能生效,今天也是如此,不過現在的公章比較單一,不管樣式還是篆刻的字體都沒古時候的豐富多彩。私印方面在古時隨著社會各方面的逐步發展,印章跟人們的聯繫也越發密切,名字章也是憑信作用,但比較大放異彩的應該是「閒章」,就是刻一些格言警句,吉祥詞語,或者自己喜歡的字詞等,這種形式的印章大都展示出主人的某種觀念思想、精神寄託,一種態度。
另外印章跟我們傳統的繪畫也密不可分,一個對的印章,蓋在對的畫幅位置,都是極為重要的。包括印章上篆刻的各類字體,都是很豐富很有魅力。
現代生活中已經很少用到印章了,除了公家章。私人方面都用籤名字代替了,只有小眾人會去找人刻個章,人名章的話刻了一般也外用不上,自己欣賞自娛自樂而已。愛好書畫的人可能都會有自己的印章,喜歡傳統文化對這方面感興趣的,也可能弄一個閒章,刻上自己喜歡的詞句,蓋到自己的書上,當自己看到時也會有一種愉悅感。印章這門傳統文化藝術越來越小眾了,不得不承認,不過可以去學習了解它,很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