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在四水廠一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垂釣的男子被制止。 (記者 楊凌凌 攝)
▲四水廠一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隔離圍欄被破壞。(記者 楊凌凌 攝)
湘江是株洲城區唯一的飲用水水源地。針對市民反映湘江河西株洲四水廠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時常存在垂釣、遊泳,9月13日,株洲市生態環境局天元分局組織公安、水利、城管、街道辦聯合執法,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現場:隔離護欄上午修好,下午又被破壞了
9月13日上午,記者跟隨執法人員來到湘江河西株洲四水廠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河堤上,立著「禁止垂釣、遊泳、捕魚」的警示語,非常醒目。
在河堤邊,有一排2米高的隔離防護欄,但隔離防護欄多處有缺失,形成缺口。「今年以來,光維修這一排隔離護欄,我們就花費上萬元,經常是上午修好了,下午又被人為破壞。」慄雨街道辦的工作人員說。
河堤下,兩名垂釣者正在垂釣,對附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禁止垂釣的警示牌視而不見。
無獨有偶,9 月 13 日下午 5 時,執法人員又發現一些遊泳愛好者,在水源地保護區內遊泳。
在對他們的隨機採訪中,沒有一個人認識到他們這些行為是違法的,甚至有人對遊泳能起到多大汙染後果提出質疑。
提醒:在一級飲用水源保護區遊泳、垂釣可罰500元
昨日,在執法人員的耐心講解和宣傳下,垂釣、遊泳人員自覺離開,並表示以後不再有破壞和汙染水源地的行為。
採訪中,市生態環境局天元分局局長文紅武介紹,湘江河西株洲四水廠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明令禁止不得進行與取水無關的一切活動,但少數群眾仍置若罔聞,進入保護區垂釣、遊泳。在飲用水源地垂釣、遊泳存在兩大汙染:一是人體排洩出的汗水等會增加水質的氨氮量,破壞飲用水安全。二是釣魚時要往水裡投放飼料或誘餌,會汙染水質。
根據《水汙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個人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遊泳、垂釣或者從事其他可能汙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處500元以下的罰款。
文紅武介紹,對於聯合整治行動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將由各職能部門立案處罰,如違法違規對象為共產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還將交由相關單位進行黨紀問責和行政問責。
記者提醒,湘江是我們的母親河,每個市民都應該自覺保護她。湘江飲用水源保護區的供水流向城區千家萬戶,希望市民不要做危害城市飲用水等違法行為。
來源:株洲晚報
編輯:易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