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南京第二屆夏季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以下簡稱南京青奧會)的臨近以及北京正式成為2022年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申辦候選城市,在文化產品市場(尤其體育收藏領域),又出現了「奧運熱」。其中,以銷售北京2008年奧運會時期的特許產品較為突出。此外,工商機關在市場巡查中也相繼發現,有些企業在產品包裝和廣告中使用了北京奧運會的會徽、吉祥物、名稱等智慧財產權。甚至有人認為,北京奧運會已事隔多年,其智慧財產權已進入公共領域,可隨意使用。對此,中國奧委會特做如下說明:
1.根據國際奧委會的規定,特別是《奧運會主辦城市合同》的要求,每屆奧運會的智慧財產權在該屆奧運會所在年的12月31日以前,可以以該屆奧運會組委會名義進行許可。此時限過後,相關智慧財產權即收歸國際奧委會所有。
習慣上,國際奧委會將上述「回收」的智慧財產權稱為國際奧委會歷史智慧財產權,需由國際奧委會進行市場開發的許可。同時,此類智慧財產權也以國際奧委會名義在世界各國進行了商標註冊等智慧財產權保護。因此,以往奧運會的智慧財產權屬於國際奧委會的歷史智慧財產權並處於國際奧委會的管理和保護之下,並非未經許可可隨意使用。當然,北京2008年奧運會的智慧財產權也屬於我國《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規定的國際奧委會的智慧財產權。
2.如確有需要使用北京奧運會和其他往屆奧運會智慧財產權的,特別是在產品包裝及廣告當中使用的,都需向國際奧委會進行申請。這些申請也可通過中國奧委會提出,但中國奧委會不具有最終的批准權。
3. 2014年8月16日至28日,第二屆夏季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將在中國南京舉行。中國奧委會將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南京青奧組委做好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在南京市通過的《南京市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智慧財產權保護規定》當中,也同時將中國奧委會列入了受保護的權利人主體。目前涉及南京青奧會智慧財產權狀態查證的,通常由南京青奧組委做出回復。其聯繫方式為:
聯繫人:徐先生 郵箱:xuxiuyong@nanjing2014.org
辦公電話:025-56661296 行動電話:18020140202
4.特別需要強調的是,與北京奧運會時期不同,根據國際奧委會、南京青奧組委與中國奧委會達成的協議,中國奧委會可以在南京青奧會籌備和舉辦期間有自己獨立的市場開發計劃,有權以中國奧委會名義許可自身合作企業使用含有南京青奧會特定稱謂的廣告宣傳用語,如「2014南京青奧會中國體育代表團XXXX合作夥伴」。
在非商業使用領域,中國奧委會組團參賽的服裝裝備、外事宣傳品、中國奧委會在南京開設的「中國之家」中也都可能使用南京青奧會的智慧財產權。
南京青奧會暨是中國奧委會轄區內在北京奧運會之後舉辦的又一次奧林匹克盛事,同時也對我國申辦2022年冬奧會具有重要意義。希望社會各界充分尊重和維護國際奧委會、中國奧委會、南京青奧組委和奧林匹克大家庭全體成員的合法權益。充分體現我國改革開放以來保護智慧財產權及支持、參與奧林匹克運動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