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30 星期一
限 行 尾 號
1、3、5、7、9
2019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31日(含周六、日),我市中心城區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交通管制措施,每日限行時段為7時至22時。
ps:尾號限行期間,限行區域內各個路口的電子警察監控系統會對違反禁令的車輛進行抓拍。
其它各縣(市)進入市區限行區域內的機動車輛,一律執行運城市區機動車限行規定。
限行區域
聖惠路(不含)以東
涑水街(不含)以南
濱湖大道(不含)以北
安邑西路(不含)、安邑路(不含)以西
夏 縣
限行時間
12月26日18時至12月31日24時橙色預警期間,夏縣城區內每日7時至22時執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
限行區域
夏縣城區內(林蔭街、西北環城路以南,康傑路以西,禹王大道以北,臨夏線(西門口至禹王市場)以東(含以上路段)範圍)。
限行規則
(一)由運城市核發的號牌(含臨牌)機動車、外省、市機動車輛在限行區域按照機動車尾號數字限行,具體為:機動車號牌尾號為單號的(1、3、5、7、9)在單日通行;機動車號牌尾號為雙號的(2、4、6、8、0)在雙日通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後一位數字為準。
(二)在採取交通限行管制措施期間,除執行本《通告》規定外,其他交通管制措施仍然有效,特別是加大對進入城區的大貨車、冒黑煙車、黃標車及老舊車的管控、查處力度。
(三)對進入縣城建成區冒黑煙車輛進行查扣處罰,對重型柴油貨車及散裝物料運輸車實施引導繞行措施。建築垃圾和渣土運輸車、混凝土罐車、砂石運輸車等高排放車輛停止運輸作業。
(四)以下特殊機動車輛不受限制:公共汽車、計程車、郵政專用車、學校校車以及執行任務的軍車、警用車、消防車、救護車、清障車、礦山搶險車、保險勘驗車、城管執法車、公務用車、懸掛新能源綠色專用號牌的車輛。
平 陸 縣
限行時間
本次啟動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時間為2019年12月26日18時至2019年12月31日24時,每日限行時段為7時-22時。
限行區域
五一街以南,茅津路以西,條山大街以北,橋西路以東(含以上道路)範圍。
限行規則
(一)機動車號牌尾號為單號的(1、3、5、7、9)在單日通行;機動車號牌尾號為雙號的(2、4、6、8、0)在雙日通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後一位數字為準。
(二)重型柴油貨車嚴禁進入限行範圍,實施引導繞行措施。
(三)在採取單雙號交通限行管制措施期間,除執行本《通告》規定外,其他交通管制措施仍然有效,特別是對進入中心城區的建築垃圾車、渣土運輸車、混凝土罐車、砂石運輸車、冒黑煙車和老舊車等重汙染車輛實施嚴查嚴管。
(四)外省、市機動車輛進入平陸縣中心城區,一律執行本機動車限行交通管制措施。
(五)以下特殊機動車輛不受限制:
1、軍車(含武警車輛)、警車、消防車、救護車、特種勤務車、工程搶險救援車;
2、公交車、大中型客車(含旅遊客車)、出租汽車(含備案通過的網約計程車);
3、車身外觀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道路清障專用車輛;
4、車身外觀噴塗統一標識的環衛、園林、市政、熱力、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郵政(含報刊發行、快遞)、保險查勘、新聞採訪、醫療廢物轉運車輛;
5、懸掛新能源綠色專用號牌的車輛;
6、二、三輪摩託車;
7、肢體殘疾人駕駛的殘疾人專用車輛。
(六)運輸瓜果蔬菜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通行證》後按照規定的時間、路線通 行;婚喪嫁娶用車,須提前2個工作日到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稷 山 縣
限行時間
本次啟動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時間為2019年12月20日-2019年12月31日,每日限行時段為7時-22時。
限行區域
稷山縣城建成區,運稷路(不含)以西,豐喜路(不含)以東,稷南大街(不含)以北,富強街(不含)以南。
限行規則
(一)機動車號牌尾號為單號的(1、3、5、7、9)在單日通行;機動車號牌尾號為雙號的(2、4、6、8、0)在雙日通行;
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後一位數字為準。。
(二)全面加強縣城建成區擁堵道路和重點區域的交通疏導力度,每日早高峰7-9時、晚高峰17-21時,重點加強對稷峰街、育英街、振興路、稷王路、大佛路、建設路、稷聖路、體育路及萬匯等商業區周邊道路交通疏導,減少機動車擁堵怠速現象,降低機動車尾氣汙染。
(三)對重型柴油貨車嚴禁進入限行範圍,實施引導繞行措施。
(四)在採取單雙號交通限行管制措施期間,除執行本《通告》規定外,其他交通管制措施仍然有效,特別是對進入縣城建城區的建築垃圾車、渣土運輸車、混凝土罐車、砂石運輸車、大貨車、冒黑煙車和老舊車等重汙染車輛實施嚴查嚴管。
(五)外省、市機動車輛進入縣城建城區,一律執行機動車限行交通管制措施。
(六)以下機動車輛不受限制:
1、公共汽車、計程車、公路客運車、旅遊客車、郵政專用車。
2、執行任務的軍車、警用車、消防車、救護車、執法車、清障車、礦山搶險車、特種勤務車、保險勘察車。
3、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及殯葬專用車輛、純電動汽車(綠色牌照)。
4、經公安交警部門核定的車輛。
新 絳 縣
限行時間
本次啟動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時間為2019年12月26日18時至2019年12月31日24時,每日限行時段為7時-22時。解除時間根據預報會商結果另行通知。
限行區域
九原大道(含)以南,108國道(不含)以北,臨夏線232省道(不含)以西,西環路(含)以東。
限行規則
(一)機動車號牌尾號為單號的(1、3、5、7、9)在單日通行;機動車號牌尾號為雙號的(2、4、6、8、0)在雙日通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後一位數字為準。
(二)運輸瓜果蔬菜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通行證》後按照規定的時間、路線行駛。
(三)外省、市機動車輛進入新絳縣中心城區,一律執行機動車限行交通管制措施。
(四)以下機動車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交車、計程車、大中型客運車(含旅遊客車、通勤客車)以及經公安交管部門核定的校車;
2、執行任務的軍車(含武警車輛)、警車、消防車、救護車、特種勤務車輛及噴塗統一標識的行政執法車輛;
3、車身噴塗統一標識的環衛、園林、市政、熱力、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郵政(含報刊發行、快遞)、電視轉播、保險勘驗、清障、運鈔等專項作業和搶險救援車輛,殯葬專用車輛以及醫療廢物轉運車輛;
4、懸掛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的新能源汽車及號牌尾號為X的車輛。
(五)在限行期間,除執行本通告規定外,本縣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對違反限行規定行駛的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通過電子監控抓拍和民警路檢路查依法予以處罰。
萬 榮 縣
萬榮公安交警關於開展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
機動車汙染整治工作通告
根據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和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預報,決定自2019年12月26日00時至12月31日24時重汙染天氣紅色預警降低為橙色預警,萬榮縣啟動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現將管控要求公告如下:
一、建議性汙染減排措施
公眾減少駕駛機動車出行,出行儘量乘坐公共運輸工具;停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二、強制性汙染減排措施
對進入建成區冒黑煙車輛進行查扣處罰,對重型柴油貨車及散裝物料運輸車要擴大禁限行範圍,實施引導繞行措施。建築垃圾和渣土運輸車、混凝土罐車、砂石運輸車等高排放車輛停止運輸作業。
三、萬榮縣貨車禁行區域
管控路段:萬榮縣建成區鑫峰路以西、南環路以北、西環路以東、北環路以南(含北環路)。后土大道鑫峰路至蘆邑口嚴管路段。
特此公告。
萬榮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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