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社會,盯著高收入群體、白領階層的「高大上」項目不時出現,例如「購物返利」「環球旅遊俱樂部」等,背後無一不是變相傳銷的手段。
題圖:網絡配圖
從1月上旬開始,由廣州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文化和旅遊部等13個部門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旨在清除傳銷的「百日行動」。執法部門依法嚴厲打擊虛假宣傳、虛假廣告、製售假冒偽劣產品等擾亂市場秩序、欺詐消費者等各類違法行為。
而在專業人士看來,讓傳銷、龐氏騙局這類社會毒瘤不再有生存的土壤,除了有關部門持續有效的監管和打擊之外,民眾更需要戒除一夜暴富、輕鬆賺錢、盲目輕信的惰性思維。
案例一:解開「海外旅遊俱樂部」的傳銷面孔
「他們讓我投資一個海外旅遊俱樂部的項目,包裝得非常高端、豪華,承諾一邊旅遊一邊賺錢,我就是這樣花掉了10多萬元的積蓄。」坐在記者面前,三十多歲的單身男青年阿龍一年多的所謂「努力拼搏」非但沒有發財,反而被掏空了錢包。
這是一個打著全球高端旅遊俱樂部幌子的圈錢遊戲,組織者標榜在全球旅遊的享受中賺取滿意的收益。「簡單地說,這家國際旅遊俱樂部主要是在國內發展會員,凡是按照他們的規定交納數目不菲的會員費,就可以實現一邊到處旅遊度假、一邊發展會員收取高額提成,有些人做得好的,可以實現一年成為百萬富翁、千萬富翁的目標。」阿龍說。阿龍是去年夏天加入這個俱樂部的,他的介紹者是一位高中女同學。
在會員發展和獎金收入方面,這樣的俱樂部有一套非常「吸引人」的制度。如果一個新人一開始發展了1個會員,這個人第二個月也發展了1個人就變成了3個人,以此類推,第三個月7個人,第四個月15個人...一年就有4000多人,獎金高達42萬元。
只不過,很多人只看見了這種理論上的數學計算公式,卻沒有想到這實際上就是典型的拉人頭遊戲。
阿龍說,自己跟著團隊跑了國內外五六個地方旅遊,只有一個親戚聽從他的建議加入了,一年多的時間,他把辛苦工作六年的積蓄13萬多元花光了。直到上個月,他實在拿不出錢來參與旅遊接受培訓了。(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通過阿龍提供的各線索,記者聯繫到多名正在從事或者已經退出上述俱樂部的人員,了解到這個所謂的全球旅遊服務團隊實際上就是一個沒有任何手續的非法機構,沒有辦公室、沒有網站、沒有真正的負責人,完全是一種拉人頭的遊戲。而在網上對其質疑和揭露傳銷本質的信息不少。也有各地有關執法部門對其開展打擊和取締的信息。
再多的獎金和優惠,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針對阿龍的經歷,廣東中旅的有關高層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認為,當前國內外旅遊路線的價格已經相當透明,旅行社的利潤較為規範,正常情況下不能夠也沒有能力向社會人士提供高額的介紹費用。消費者其實可以很好地對價格進行對比,如果有人推薦的旅遊路線高出正規旅行社報價,那麼再多的獎金和優惠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甚至花了錢得不到應有的服務。
案例二:空氣一樣的投資項目
如果所上述東莞打工者阿龍經歷的「旅遊俱樂部」還有一個旅遊項目存在、會員可以花錢參與旅行團四處觀光的話,那麼,成員四處活動進行拉人頭的非法集資項目「1040工程」則完全像空氣一樣,沒有實際項目的項目。
各地警方四處打擊「1040工程」,卻始終有人流竄組織。在東莞,記者所接觸過的參與者,經歷都大同小異,都是他們的親友或者同學前來遊說,動員他們加入一個莫名其妙的「1040工程」。加入方式購買股份,每份3800至68000元。
就在不久前,記者一個遠在雲南的同鄉專程來到東莞。他此行的目的,就是專門動員記者投資這個神秘的「1040工程」,正好藉此機會,記者了解到其中一些運作模式和拉人頭的手段。
「1040工程」其實並無具體產品實物,神龍見首不見尾的非法傳銷組織者通過設置所謂的開拓獎、協助獎、管理獎、榮銜獎、旅遊獎等名目,通過各種途徑引誘參加者加入,然後繼續發展他人參加。
通過記者深入的了解,與所有的傳銷騙局一樣,「1040工程」也有一套講故事的流程。那些資深的老成員往往將自己包裝成成功人士,逢人就炫耀自己的富裕生活,他們自從參與的那一天開始,整日裡所從事的事情就是想方設法遊說自己社交圈子裡的親友。按照老鼠會的一個說法就是,要想成功勸說人們相信自己從事的「事業」,往往身邊人最容易相信,這也是所有的傳銷類平臺、龐氏騙局所信奉的。
然而,表面的包裝、一時的謊言無法掩蓋陷阱之下那些從業人員的真實狀況。隨著社會的進步,有關部門的宣傳力度和執法力度的持續,社會上越來越少的人去追求那種不勞而獲、短時間內賺大錢的好事,包括前述那位同鄉在內,他們花光了積蓄,或者欠下一身債,或者費盡心機苦苦支撐多年,最後難逃親友遠離、錢財散盡的結局,那些所謂快速致富、短時間內擁有名車豪宅的同事依然處於傳說中。相反,執法部門持續的打擊,導致他們能夠藏身和活動的空間越來越小,最後不得不帶著一身的疲倦回到正常的人生。
「1040陽光工程」已被確認為傳銷活動
警方人士透露說,所謂「1040陽光工程」是新式傳銷組織,其活動方式明顯符合拉人頭、交納會員、發展下線牟取非法利益的特徵,已經被確認為傳銷活動。這個「全國連鎖」的傳銷組織,沒有任何產品和平臺,其核心理念組織者編造一個虛假的陽光工程概念,拉人頭發展下線是主要表現形式。(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最開始,剛加入的成員需要繳納3800元會費成為業務員,後來漲到69800元,只要「業務員」業績優良,就能「空手套白狼」,最終賺到1040萬元,所謂「1040陽光工程」也因此得名。
非法集資(龐氏騙局)的常見手段
無論是傳銷、龐氏騙局還是非法集資,組織者都不可避免地使出一些共同的手段。總結如下:
1、無論是產品作為依託還是金融、服務項目作為平臺,組織者為了騙取更多群眾參與集資,在集資初期,往往按時足額兌現獎金或者其他形式的報酬,待集資達到一定規模後,便暗中轉移資金或攜款潛逃,使集資參與者遭受經濟損失。
2、通過註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或者利用一些新興的產業和商業模式,如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基金、網絡炒匯、電子商務等新名詞迷惑社會公眾,承諾穩定高額回報,欺騙社會公眾投資。
3、打著響應國家產業政策、發展高新技術開發、投資入股、編造虛假項目,承諾高額固定收益,騙取社會公眾投資。
4、為了騙取公眾信任,在宣傳上往往投入重金,採取聘請明星代言、在著名報刊上刊登專訪文章、利用公益活動、捐贈等方式,製造聲勢,樹立社會形象,獲取社會更多的人參與,同時騙取社會公眾投資。
只要是金字塔獎勵模式都是一種違法的行為
記者發現,經過傳銷組織者多年的誤導以及人們缺乏認識的原因,社會上對於傳銷、直銷的概念尚不清楚。甚至有人簡單地認為直銷就是合法、傳銷就是非法,甚至認為傳銷和非法傳銷也有區別。對此,有關部門早就做過明確的規定,無論是取得牌照的直銷企業還是沒有取得牌照,只要金字塔獎勵模式,多級提成和獎勵,都是一種違法的行為,被法律所嚴厲禁止。另外,項目模式本身不盈利,在投資報酬方面依靠拉人頭以新償舊的龐氏騙局,同樣為法律所不允許。(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我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從本月8日開始,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文化和旅遊部、民政部等13個部門已經在全國範圍內依法嚴厲打擊虛假宣傳、虛假廣告、製售假冒偽劣產品等擾亂市場秩序、欺詐消費者等各類違法行為。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為期100天。
市場監管總局局長張茅在本月7日的工作報告中透露,加強案件查辦,曝光一批重大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懾,同時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促進相關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切記!投資不是賭博
誰都知道投資理財有高回報伴隨高風險的邏輯,而實際上,經驗缺乏的投資者,往往只見到高收入不會關注到高風險。為什麼?因為資金管控的重要性並不是每個人都懂得並且能準確運用。否則每年就不會有那麼多在股海、期市等風險市場虧得一塌糊塗的人了。
任何投資都是有風險的,何為風險?風險就是投資收益在未來具有不可預測的變化,而這種變化往往不隨人的意志而轉移。因此,市場上,任何高於正常範圍之內的投資收益,必然會呈現高風險的特點。如果有機構和平臺向投資者信誓旦旦地保證說,授予高於正常範圍而沒有風險,往往這就是最大的風險存在,甚至就是一個個投資陷阱擺在那裡。
上述情況並非空洞的說教,而是大量活生生存在的現實,一個個投資陷阱,將多少想要一夜暴富的投資者弄得苦惱不堪。最為典型的是一些不負責任的集資平臺,其次是那些具有龐氏騙局的類傳銷金融項目。哪一個不是開始弄出一波小投資高回報的虛假繁榮?
那麼,投資風險可以控制?答案當然是可以。但是前提是投資者必須找到合法、合規的投資平臺或者項目,否則一切都無從談起。任何投資對象的口頭承諾都是不可靠的,而在現實中這恰恰是很多投資者容易中招的,比如一些投資講座,僅僅憑藉臺上講師一番口沫橫飛的演說,臺下投資者就會紛紛上臺刷卡交錢做各種投資,這是因為平臺方深諳心理學原理,總是在特定的環境中推出某些投資者希望見到的內容,比如大幅度的優惠、有限的名額、過了這村就沒這店等充滿誘惑的招數。而在專業知識不足、喜歡佔小便宜的投資者眼中,這些總是容易打動自己的手法。(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籤訂協議是最基本的投資者自我保護的手段,而協議的內容卻無比重要。否則內容如果無法約束雙方,高風險依然存在。如果做到了這一點,所投資的項目屬於期貨、股票、股權等高風險伴隨高收益的行業,那麼接下來就看投資者本身的經驗和資產管理模式了。至少,上當受騙的可能性在合法依規的平臺上,通過合同已經得到了初步控制。
有經驗的投資者會努力在風險和盈利之間尋找一個平衡點,這個平衡點就是自身能夠承受的虧損範圍,比如投資期貨或者股票,只要懂得分期投入,即使虧蝕一大半首期款那也是不急用的閒錢,也不影響生活,那麼這樣的資金管控在理論上來說,就會有等到觸底反彈的那一天。而如果不懂得資金管控,將手中資金一下子投入進去,而恰恰趕上不好的行情,那麼同樣數量的本金,則很有可能血本無歸。當行情反彈之際,手中沒有「子彈」則只能望而興嘆了。
投資不是賭博,首先是利用手中的資金去賺取收益來實現保值增值的目標,而不是以『小博大』企圖一夜暴富。因此,風險控制最為重要,保本在先,穩定的收益在其次。並且不同的年齡段應該有不同的投資模式。比如一個七十歲以上的老人就不適合投資股票,而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也不應該將全部資金用來購買國債,設置一個較為科學的投資模式是很有必要的。
綜上而言,想要投資盈利,得根據自己的年齡、收入、資金數量、風險承受能力來做一個通盤的考量,而這幾個因素缺一不可。做到了這一點,才能夠在投資生涯中波瀾不驚,長期堅持而避免大起大落。
內容來源:本文由防騙大數據(FPData)轉載於廣州日報,特此鳴謝!
【2019-1-28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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