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你吧&河南省公安廳高速交警總隊七支隊)12月18日上午,河南省公安廳高速交警總隊七支隊民警張反修、邱璐鋮巡邏至連霍高速678公裡北半幅,發現一輛白色越野車停靠在應急車道上。既沒有打開雙閃警示燈,車輛後方也未放置警示標誌,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民警迅速將警車停靠,做好後方安全防護措施後,走近詢問情況。經詢問得知,駕駛員韓某準備從洛陽東站下站,行駛到此地因導航意外關閉,一時驚慌怕走錯路,不敢再向前行駛,看此處道路寬闊,就將車輛停在應急車道上準備查詢導航,不料被巡邏的交警查獲。
了解情況後,民警就該違法行為的危險性對駕駛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其在高速公路非緊急情況佔用應急車道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
隨後,交警也告知了韓某具體的行車路線,並提醒這位駕駛員,外出要提前規劃好行車路線,除了使用導航以外也要注意觀察高速公路上的路標、指示牌等;另外下次如果再遇到這種情況可以採取進入服務區或選擇就近站口下站,到達安全位置後再使用導航。就像今天,在其停車的正前方幾十米處就設有「前方一公裡服務區」的指示牌,韓師傅完全可以進入服務區後再停車查詢路線,既安全也不會受到處罰。
高速交警提示:高速公路上的應急車道僅為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正在執行緊急任務的車輛使用,其它車輛在非緊急狀況下禁止在應急車道上停車或行駛。《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第四款明文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四)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對於違法停車的行為,高速交警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給予罰款200元、駕駛證記六分的處罰。如果駕駛員開車過程中確需處理其他事情,請選擇就近下高速或者進入服務區再停車處理,切不可將行車安全當兒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