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都市現場綜合綜合人民日報、龍南公安、紅都警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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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龍南市公安查獲兩起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案,抓獲兩名違法行為人。
12月15日,龍南市公安局在工作中獲悉,渡江鎮和程龍鎮有村民涉嫌非法出入境。龍南公安立即組織展開調查,並依法傳喚廖某和鍾某至派出所接受調查。經查,廖某和鍾某兩人於2020年5月13日非法從雲南滇灘鎮偷渡至緬甸地區務工。2020年11月29日再次從緬甸地區非法偷渡回國內。
被抓獲的龍南市渡江鎮村民廖某稱,有朋友告訴他,緬甸有個工地缺兩個人,一個月能拿到6000塊工資。廖某聽到很是心動,便約上程龍鎮的女婿鍾某結伴前往。他們在沒有護照或者通行證等相關證件的情況下,決定非法偷渡至緬甸務工。兩人雖然知道這是違法行為,但在高薪報酬的誘惑下,依然決定鋌而走險。
非法出入境行為,不僅要面臨被感染和隔離的風險,也將承受相應的法律責任和後果。廖某和鍾某兩人回龍南後,在龍南市人民醫院做完核酸檢測後被120救護車送往了隔離中心隔離14日。目前,廖某、鍾某兩人因構成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近期,贛州瑞金公安查處兩起非法偷越國境案件:
組織偷越國境?抓!
近日,江西省瑞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在工作中發現陳某有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重大嫌疑,並迅速聯合瑞金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展開調查。
經查,今年4月份,陳某以「高薪務工」為名,組織朱某、楊某濤、江某龍三人偷渡國境前往緬甸從事電信詐騙。朱某等三人到達緬甸後發現並非務工,遂又偷渡回國,被雲南警方抓獲。
11月底,瑞金公安接到雲南警方通報稱,犯罪嫌疑人陳某出現在中緬邊境。隨後,刑偵大隊立即組織警力前往抓捕,在雲南警方的大力協助下,成功將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的陳某抓獲歸案。
非法入境相親?拘!
11月23日,瑞金公安在清查時代廣場出租屋過程中發現一越南籍非法入境人員黎某某,並立即將其送往指定隔離點進行隔離。
經查,黎某某於今年7月份從越南偷渡到廣西,打算在國內找人相親結婚,11月10日來到瑞金並租住在時代廣場加油站旁的一出租屋內。
12月7日,瑞金公安依法將非法入境人員黎某某拘留審查,並擇日遣送回國。
普法課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二條;為偷越國(邊)境人員提供條件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罰款。偷越國(邊)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持用偽造、變造、騙取的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邊防檢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條: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眾多的;
(三)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
(四)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
(六)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犯前款罪,對被組織人有殺害、傷害、強姦、拐賣等犯罪行為,或者對檢查人員有殺害、傷害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民警提醒,非法偷越國境,不僅有被感染和隔離的風險,更會受到法律的嚴懲,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