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移民申請者(即永久居留籤證申請者)均需體檢,以滿足移民法的基本要求。申請人的直接家庭成員,包括那些不打算移民的非獨立家庭成員,也必須接受身體健康檢查。
臨時籤證申請者是否需要體檢,則視其籤證類別及所申請籤證的時間長短而定。
準備在澳居留超過12個月:一般都需要進行體檢。
所申請的籤證少於12個月:移民官則會根據申請人的健康狀況對其工作或他人的影響程度來決定是否需要體檢。
*如果申請人工作或讀書的環境涉及學校、醫院、醫療保健、食品加工、餐飲、旅館或藥房等行業,則不論其籤證長短,一般都需要進行全面體檢。
至於過橋籤證,由於其一般不需要單獨申請,因此,也就不存在體檢問題。
對移民申請有較大影響的最常見疾病是肺結核、B型肝炎和AIDS.
所有永久居民籤證以及大部份臨時性籤證的申請人,如果16歲以上,均需進行X光檢查,以確定是否患有肺結核。
如果X光顯示有肺結核(結論為:有鈣化點或鈣化結節)需作進一步審查,以確定其是否為活性以及是否得到妥善治療,這一過程的通常做法是將體檢結果送回澳洲進行集體會審,會審的結果有三種:
1、經進一步檢查確定為活性或者未經妥善治療者,必須進行全面的治療。
2、對經過診斷確定為非活性或者經過妥善治療者,在申請人籤署定期進行檢查的保證書後,移民局一般會予以放行。這一過程一般需要1個月時間。
3、被確認已完全痊癒。這一過程需要1個月左右的時間。
對經診斷為B型肝炎帶菌者,移民局一般也不會拒絕其申請,而是參照肺結核病的做法,在申請人籤署定期進行的保證書後予以放行。
AIDS檢查一般是通過抽血化驗進行的,留學籤證一般不進行抽血化驗HIV。所有16歲以上的永久居民申請人必須做血液檢查,以確定是否為AIDS患者。16歲以下的收養子女或有輸血歷史者亦需進行體檢。
體檢一般會在申請人所在國進行,並由移民局指定的醫院負責檢查。對大多數申請人而言,體檢費時費錢,而且可能會對申請人及其家庭帶來不便。因此,移民局一般會在確認移民類申請人首先符合其他的法律標準後,才要求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