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業主購房一年沒發票 石家莊市恆大御景半島被罰仍不開
業主交了購房款,石家莊市恆大御景半島卻不給開具正規發票,致多位業主無法提取住房公積金。石家莊市長安區地稅局曾因此對恆大御景半島開發商進行了處罰,然而事情過去近一年,仍有部分業主未拿到發票。日前,多位網友再次通過河北新聞網「陽光理政」平臺反映,付清首付款後,恆大御景半島多次推脫遲遲不給業主開具正規發票。
據網友李先生反映,去年4月,他在位於石家莊市長安區的恆大御景半島小區購買了一套商品房。總房款是114萬元,李先生交了20多萬元的首付款。因為開發商不允許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李先生決定將自己的公積金提取出來以減輕負擔。李先生說:「我在北京工作,要提取北京住房公積金時,才得知必須要有正規的全款發票或者首付款發票才能辦理。」李先生向開發商提出開具購房發票,結果卻不像他想得那麼順利。
為了開發票,李先生從去年7月開始多次找恆大御景半島售樓處交涉。可是半年過後,開發商依然一拖再拖。「我有收據有合同,首付款也付清了,為什麼不能給我開發票?開發商是藏著什麼貓膩?」李先生氣憤地說。
業主馮先生的經歷如出一轍。去年1月份馮先生購房時,恆大御景半島售樓處的工作人員表示,業主付款後一兩個月就可以開具發票,然而交完首付款後,馮先生才從售樓處得知,發票要到2018年交房後才能開具。「在恆大購房,不能辦理公積金貸款,又不能提取公積金,我們要多付出這麼多利息,太吃虧了!」馮先生說。
早在去年3月,針對多名網友反映「石家莊恆大御景半島不給開發票」的問題,石家莊市地稅局就通過「陽光理政」平臺作出回覆:「已對該房地產企業進行處罰,並要求及時給業主開具發票。」
2016年3月,石家莊市地稅局對「石家莊恆大御景半島不給開發票」問題的回覆
2月22日,記者聯繫到恆大御景半島小區售樓處的工作人員,經過再三詢問,工作人員表示,2016年4月份以前在該小區購買商品房的住戶應該可以開具發票,需要先提交資料,一個月之後能開下來。記者追問為什麼不及時開具發票時,工作人員張小盼(音)稱:「因為去年涉及到『營改增』,所以有很多發票都不能開。」她一再強調需要有具體的單元、姓名等信息才能查詢所在樓盤是否可以開具發票。
但石家莊市長安區國稅局工作人員對此給出了不同的說法:根據規定,只要實際支付了購房款項,帶著相關收據到房地產公司都是可以開具正式發票的。這位工作人員同時強調,「營改增」不會影響開具發票,房地產商不能以此為由不開具發票。他同時建議,如果遇到購房不給發票的情況,業主可以及時撥打12366熱線電話向稅務部門反饋,稅務部門將協調處理。(記者賈希希)
(責編:王紅、陳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