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洪翔,男,漢族,1977年9月5日出生,大學本科文化、中共黨員、二級警督警銜。2000年12月參加公安工作,現任駐馬店市公安局老街派出所社區大隊教導員,2012年、2013年分別榮立個人三等功一次。2017年、2018年被評為「優秀公務員」、2019年被評為「國慶70周年安保工作先進個人」。
一、不怕吃苦,履職盡責守護一方平安
2014年以前,他衝鋒陷陣,積極參與一系列大案要案的偵破及犯罪嫌疑人的抓捕工作,為刑偵工作作出了自己的貢獻。2014年,他因組織分配調任老街派出所社區大隊,為此,他積極主動地學習社區警務的各項日常業務,充實自己工作水平,帶領社區警務大隊的民警和輔警,立足轄區,緊緊圍繞「發案少、秩序好、群眾滿意、轄區穩定」的工作目標,落實上級各項工作要求,以社區為家、做群眾所需,社區警務工作開展得紮實有效,受到領導和群眾一致好評。
為促進轄區和諧穩定,他主動聯繫協調社區居委會等相關單位,發動巡防隊員、物業保安、治安積極分子等,開展治安巡邏和鄰裡守望,積極排查轄區不穩定因素和各類可疑人員,2017年以來,他帶領大隊民警通過不斷走訪摸排、信息核查、蹲點守候,累計共抓獲在逃違法犯罪人員14人,極大震懾和打擊了違法犯罪行為。在國慶70周年安保維穩等重點工作期間,他認真落實轄區管控措施,結合「一村一警」工作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各種隱患清零工作,對轄區內的賓館、網吧、KTV、寄遞物流、中小學幼兒園等重點部位、行業場所不間斷進行安全檢查,督促整改各類隱患累計39處,轄區群眾滿意度持續提升。
二、善小情真,平凡之處彰顯為民情懷
他不僅擔任著社區大隊教導員一職,全面主持社區大隊日常工作,此外,在社區民警配備不足的情況下,他還主動承擔了老街辦事處白橋社區包片民警一職。他只能利用工作之餘和節假日,帶領輔警深入社區,走門串戶,服務群眾、積極開展法律知識和各類治安防範知識的宣講,身體力行把為人民服務落到實處。他常說:「社區民警只有常接觸群眾,通過入戶走訪了解群眾,才能了解群眾所想所需。」走訪中,他將自己的警民聯繫卡逐家逐戶發放,拉近自己與群眾之間的距離,有了他這個貼心人,社區居民在遇到各類糾紛時,都願意來找他傾訴調解,他每次都耐心熱情地為群眾解疑答惑、調解糾紛。他帶領輔警對轄區行業場所開展定期檢查,積極整改各類隱患,致力於減少和預防各種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
2017年年初,他轄區內一小區業主們因不滿物業服務,要求撤銷物業,成立業主自治委員會,當時業主與物業矛盾重重,雙方都比較激動,隨時可能發生群體鬥毆,為此警情不斷,存在很大安全隱患。他接到情況反映後,立即前往小區與同事們迅速將雙方隔開,勸散無關人員,了解糾紛原因,將業主與物業叫到一起耐心勸解,講法律法規,經過連續幾日的調解,最終業主們與物業順利解約並成立業主自治委員會,此事得到妥善解決,他為此贏得了小區業主的普遍讚譽和支持。
他所分管的白橋社區,居民5000餘戶,人口近萬人,各類商戶場所500多家,轄區流動人口較多,管理難度相對較大。他通過不斷摸索工作方法,不斷推出便民服務措施,為群眾捎辦、代辦戶口、身份證、居住證等600餘次,方便了群眾,麻煩了自己。他把群眾的點滴小事當作自己的大事,他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盡心盡力地履行著人民警察的神聖職責,用實際行動構建了和諧警民關係。
三、踏實肯幹,關鍵時刻忠誠守護平安
禁毒行動中,他立足社區,放棄周六、周日休息時間,深入轄區摸排吸毒人員線索逐一分析,精心研判,連續抓獲3名吸毒違法犯罪嫌疑人,為禁毒會戰工作作出了應有的貢獻。一標三實基礎信息採集專項行動中,他帶領社區大隊民警和輔警,緊緊圍繞市局每個任務節點安排,對轄區標準地址、實有人口、實有房屋、實有單位紮實開展走訪採集工作,積極主動研究解決錄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同心協力完成了採集錄入任務。十九大和70周年大慶期間,他吃苦在前,主動放棄休息日和假期,奮鬥在安保執勤工作第一線,整整2個月幾乎吃住在單位,很少回家。
在各類節日期間,他身先士卒深入轄區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力度,對發現的不安定因素和群體進行勸導、化解、穩控和幫扶,消除不安全因素,嚴格落實各項穩控措施。確保「十九大」、「70周年大慶」、「全國兩會」等重大活動期間轄區普遍穩定和諧。
四、清正廉潔,自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
他在紀律上嚴格要求自己,認真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清正廉潔、胸懷坦蕩;生活中,他安於清貧,不謀私利,自覺接受群眾監督。他加強政治學習,帶頭組織社區大隊黨員同志認真學習貫徹中央和省市委各類重要文件通知精神,組織開展「紀律作風整頓年」「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教育引導支部黨員積極踐行「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和「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的十六字總要求。
從警二十載,呂洪翔同志一直愛崗敬業、任勞任怨,無論思想上還是行動上,始終與黨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上努力發揚吃苦耐勞、默默無聞的敬業精神,服從安排、聽從命令,以強烈的工作責任感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了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把對黨和人民忠誠樸素的情感融入到公安事業中去,時刻關心群眾、服務百姓。他用一言一行,一舉一動,樹立著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捍衛著人民公安的至高榮譽。
編輯:郭華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