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
閩南人都會吃粽子,
臉上洋溢著過節的喜悅。
而在晉江市金井鎮
48歲的黃某家裡,
端午節這天絲毫沒有
節日的氣氛,
因為他6年間第3次醉酒駕駛,
將再次面臨刑事處罰
······
時間倒回到
6月20日晚11時59分
有群眾報警稱:
在金井鎮政通路路段
一輛停放在路邊的小轎車
被另一輛小轎車給撞上了
事故造成兩車損壞
接警後,交警趕赴現場看到,
在肇事的小轎車駕駛室內
一名男子趴在方向盤上
打開車門時,一股濃濃的酒味撲鼻而來
酒精檢測結果
經抽血檢測,駕駛人黃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396.68mg/100ml。經進一步核查發現,黃某分別於2014年4月份、2015年8月份因醉駕被判刑,此次竟是他第三次醉駕被查獲。
本來
計劃端午假期帶孩子自駕遊
然而,因為醉駕
黃某一家子的自駕遊泡湯了
隨後,黃某的妻子接到電話,便帶著小女兒連夜趕到交警中隊。
「爸爸,你為什麼被警察抓來的?」一見到父親,黃某的小女兒便開口質問。看到黃某一錯再錯,屢教不改,黃某的妻子氣得當場給他一巴掌,希望這一巴掌能夠打醒他。
目前,黃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立案調查。
等待他的,又將是一段高牆鐵窗生活!
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這句重複多少遍的口頭語
但願能警醒醉酒的駕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