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焦溪古鎮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2020年度地方性法規正式項目。為保障該立法項目的科學性、民主性,市司法局嚴格按照《常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的要求,廣泛徵求社會公眾的意見。從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7月12日,共收到書面反饋函5份,各類建議意見58條。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公眾參與的過程
(一)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7月13日,在市政府門戶網站發布《關於公開徵求對<常州市焦溪古鎮保護條例(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及徵求意見稿、起草說明,同步公開常州市司法局郵箱、電話,向社會公開徵求對《條例(徵求意見稿)》的意見;
(二)2020年6月17日,召開專家論證會,邀請政府法律顧問、智庫成員、立法專家、文史專家就《條例》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論證;
(三)2020年7月2日,組織召開了相對人座談會,聽取了焦溪當地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地方保護協會、業態代表和居民代表的意見和建議;
(四)2020年7月,聽取了部分政協委員的意見和建議。
二、公眾意見概述、採納情況及理由
在立法公眾參與過程中,收集到的主要意見和處理情況如下:
(一)關於社會參與
歸納意見:目前焦溪古鎮的維護修繕等活動主要聽取部門意見和專家意見,建議《條例》對社會公眾參與焦溪古鎮保護的方式予以明確。
採納情況及理由:採納。社會公眾尤其是焦溪古鎮當地的居民、村民,對焦溪古鎮的歷史布局、現實情況比較了解,應當發揮其積極性和主動性,保障其參與焦溪古鎮保護有關工作,有利於維護焦溪古鎮的真實性,更好地保護焦溪古鎮。
(二)關於保護對象
歸納意見:建議保護對象中增加焦溪古鎮周邊鶴山、舜河等自然山水,將已列明的保護對象直接納入焦溪古鎮保護名錄,釐清與常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名錄之間的關係。
採納情況及理由:採納。根據焦溪歷史文化名村規劃和江南水鄉古鎮聯合申遺的要求,焦溪古鎮周邊山水格局和環境是構成焦溪古鎮的重要組成部分,將舜河、鶴山等納入保護對象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常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中明確常州市建立保護名錄製度,並將焦溪列入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名錄。《條例》中規定的保護名錄是更具有針對性、更詳細的地方保護名錄,《條例》將已確定的保護對象直接納入焦溪古鎮保護名錄,可以更好的實施保護。
(三)關於保護範圍內的禁止行為
歸納意見:建議補充文物保護方面的禁止行為,建議將公共場地擺攤設點的行為列入禁止行為。
採納情況及理由:採納。《條例》是歷史文化保護方面的立法,文物保護是其重要內容,在焦溪古鎮保護範圍內破壞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築和傳統風貌建築的,應當明確屬於禁止行為。
違規擺攤設點對焦溪古鎮的環境和風貌有很大影響,結合焦溪古鎮現實情況,將擅自在公共場地擺攤設點列入禁止行為具有必要性。
(四)關於焦溪古鎮歷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利用和傳承
歸納意見:建議將傳承焦溪古鎮非物質文化遺產單獨列為一條,體現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視。建議在焦溪當地設立博物館、展覽館,開辦傳統手工作坊,開展傳統文化的表演活動等,推動文化交流和文化傳播。
採納情況及理由:採納。焦溪古鎮有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黃石半牆製造技藝、焦溪扣肉製作技藝、焦溪姓氏文化等,有必要增設保護焦溪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條款,明確開展保護性利用的方式,以便更好地傳承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