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蘇銀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證券代碼:002519 證券簡稱:銀河電子公告編號:2019-067
江蘇銀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會議出現否決提案的情況,否決的議案如下:
議案2:《關於〈江蘇銀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議案3:《關於〈江蘇銀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管理辦法〉的議案》
議案4:《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2、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會議召開時間
(1)現場會議時間:2019年11月6日下午14:45
(2)網絡投票時間: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6日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19年11月6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網際網路投票系統投票的時間為2019年11月5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6日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會議召開地點:江蘇省張家港市塘橋鎮南環路188號公司行政研發大樓底樓會議室。
3、會議召開方式:本次會議採用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4、本次會議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會議由公司半數以上董事推舉的董事吳建明先生主持。
5、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計110名,代表股份365,703,606股,代表有表決權股份數365,703,606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3.6510%。
(1)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20人,代表股份198,177,609股,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198,177,609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2357%。
(2)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網際網路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股東共計90人,代表股份167,525,997股,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167,525,997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5.4153%。
(3)參加本次會議的中小投資者(上市公司的董、監、高以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以外的其他股東)共105名,代表股份224,397,252股,代表有表決權股份數224,397,252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0.6484%。
公司董事及部分監事出席了會議,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及見證律師列席了會議。本次大會的召開符合《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召集、召開程序、表決程序以及表決結果均合法、有效。
二、議案的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會議否決提案的情況:議案2、議案3、議案4被否決。
公司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股東代表人或股東委託代理人認真審議,並以現場記名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了表決,具體表決情況如下:
(一)、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繼續使用閒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保本理財產品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343,679,742 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3.9777%;反對22,015,064股, 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0199%;棄權8800股, 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24%。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202,373,388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0.1853%;反對22,015,064股, 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108%;棄權8800股, 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39%。
(二)、會議審議了《關於〈江蘇銀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40,282,267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9.4445%;反對146,785,877股, 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0.8543%;棄權20,097,511股, 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7012%。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40,282,267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9.5759%;反對146,785,877股, 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1.3331%;棄權18,707,141股, 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911%。
其中,關聯股東對該事項迴避表決。
該議案未經出席會議的非關聯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
(三)、會議審議了《關於〈江蘇銀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管理辦法〉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40,281,767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9.4442%;反對146,785,077股, 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0.8540%;棄權20,098,811股, 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7018%。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40,281,767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9.5756%;反對146,785,077股, 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1.3327%;棄權18,708,441股, 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917%。
其中,關聯股東對該事項迴避表決。
該議案未經出席會議的非關聯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
(四)、會議審議了《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40,281,767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9.4442%;反對146,785,077股, 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0.8540%;棄權20,098,811股, 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7018%。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40,281,767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9.5756%;反對146,785,077股, 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1.3327%;棄權18,708,441股, 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917%。
其中,關聯股東對該事項迴避表決。
該議案未經出席會議的非關聯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
以上議案2、議案3、議案4均為涉及關聯股東須迴避表決的議案,按照相關規定,本次參與員工持股並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董事、監事、高管、核心骨幹及其關聯方合計10名關聯股東對議案2、議案3、議案4進行了迴避表決,迴避表決股份數合計為158,537,951 股。
(五)、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277,086,453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5.7680%;反對88,402,453股, 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4.1733%;棄權214,700股, 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587%。
(六)、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更換2019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290,042,325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9.3108%;反對74,826,581股, 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0.4610%;棄權834,700股, 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282%。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148,735,971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66.2824%;反對74,826,581股, 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3.3456%;棄權834,700股, 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3720%。
三、見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北京海潤天睿律師事務所黃浩、姚方方兩位律師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進行現場見證並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及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會議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江蘇銀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海潤天睿律師事務所關於江蘇銀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江蘇銀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1月6日
北京海潤天睿律師事務所
關於江蘇銀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
法律意見書
致:江蘇銀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潤天睿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江蘇銀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委託,指派律師出席公司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以下簡稱「本次股東大會」),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以下簡稱「《股東大會規則》」)、《公司章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就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表決程序、表決結果等有關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見書。
一、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
1、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程序
經本所律師審查,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人為公司董事會。公司關於召開本次股東大會的通知已於2019年10月22 日刊登於《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通知載明了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時間、股權登記日、現場會議地點、會議召集人、會議方式、參加會議的方式、會議出席對象、會議審議事項、會議登記辦法、參與網絡投票的股東的身份認證與投票程序及其他事項等內容。
2、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
公司本次股東大會採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其中:
(1)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6日,本次股東大會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網際網路投票系統為公司股東提供了網絡投票平臺。
(2)本次股東大會的現場會議於2019年11月6日下午14:45在江蘇省張家港市塘橋鎮南環路188號公司行政研發大樓底樓會議室如期召開,會議由公司半數以上董事推舉的董事吳建明先生主持。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的資格及召集人資格
經本所律師查驗,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以及網絡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計110名,代表股份365,703,606股,代表有表決權股份數365,703,606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3.6510%。其中通過網絡投票系統進行表決的股東,由深圳證券交易所身份驗證機構驗證其股東資格。公司董事、監事、董事會秘書出席了會議,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
本所律師認為,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的資格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東大會審議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了如下議案:
1、《關於繼續使用閒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保本理財產品的議案》
2、《關於〈江蘇銀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3、《關於〈江蘇銀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管理辦法〉的議案》
4、《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5、《關於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6、《關於更換2019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與公司關於召開本次股東大會通知公告中列明的議案一致,未對議案進行修改,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四、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
1、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就會議通知中列明的議案以記名投票方式進行了逐項表決,並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進行計票、監票。
2、本次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結束後,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本次網絡投票的投票總數的統計數。
3、本次股東大會合併統計了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的表決結果。其中網絡投票的表決結果由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匯總統計,並由該公司對其真實性負責。
4、經本所律師查驗,提交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各項議案的具體表決結果如下:
(1)《關於繼續使用閒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保本理財產品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343,679,742 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3.9777%;反對22,015,064股, 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0199%;棄權8800股。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202,373,388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0.1853%;反對22,015,064股, 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108%;棄權8800股。
根據表決結果,該議案通過。
(2)《關於〈江蘇銀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40,282,267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9.4445%;反對146,785,877股, 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0.8543%;棄權20,097,511股。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40,282,267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9.5759%;反對146,785,877股, 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1.3331%;棄權18,707,141股。
根據表決結果,該議案未通過。
(3)《關於〈江蘇銀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管理辦法〉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40,281,767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9.4442%;反對146,785,077股, 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0.8540%;棄權20,098,811股。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40,281,767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9.5756%;反對146,785,077股, 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1.3327%;棄權18,708,441股。
根據表決結果,該議案未通過。
(4)《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40,281,767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9.4442%;反對146,785,077股, 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0.8540%;棄權20,098,811股。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40,281,767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9.5756%;反對146,785,077股, 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1.3327%;棄權18,708,441股。
根據表決結果,該議案未通過。
(5)《關於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277,086,453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5.7680%;反對88,402,453股, 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4.1733%;棄權214,700股。
根據表決結果,該議案通過。
(6)《關於更換2019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290,042,325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9.3108%;反對74,826,581股, 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0.4610%;棄權834,700股。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148,735,971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66.2824%;反對74,826,581股, 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3.3456%;棄權834,700股。
根據表決結果,該議案通過。
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五、結論意見
綜上所述,本所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及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會議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見書正本貳份,經本所蓋章並經單位負責人及經辦律師籤字後生效。
北京海潤天睿律師事務所(蓋章)
負責人(籤字): 經辦律師(籤字):
羅會遠: 黃浩:
姚方方: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六日
(責任編輯:DF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