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國泰航空發表聲明,證實了此前社交媒體上流傳的一條消息:有國泰員工將國泰飛機上的氧氣瓶偷偷放氣。
國泰證實之後,輿論大譁,結合之前國泰開除港龍空服工會主席施安娜後眾多員工叫囂「報復公司」,不由讓公眾擔心國泰航班的安全性。
「你炒他魷魚,我們就和你一起撲街!
我們從今天開始什麼都不會幫你省!所有酒我們都會全開了並且倒光!
每天上班都會摸魚拖慢節奏!你每天每個航班都會延誤!
我每天上班都會盡我所能弄壞你的飛機!對每一個客戶我都不會有好臉色!
我真笑不出來!我們好傷心!……」
與之前的口頭叫囂不同,現在國泰員工已經採取行動「盡我所能弄壞飛機」。氧氣瓶雖小,但事關飛行安全,這種行為早已超出了「合法抗議」範圍,成為了犯罪。
飛機上的氧氣瓶是否重要
先說結論,重要。
雖然飛機在正常飛行之中有加壓設備給客艙及駕駛艙加壓供氧,但無數血的教訓證明,一旦飛機上出現意外情況,氧氣瓶所提供的氧氣非常關鍵。
對機組而言,發生飛機失壓事件後氧氣瓶及氧氣面罩能讓機組確保氧氣供應以繼續飛行。2018年5月川航飛行中玻璃爆裂時,英雄機長劉傳健及副駕駛就是依靠氧氣面罩及機上氧氣瓶的供氧,才能在萬米高空之上失壓時保持清醒繼續飛行,讓飛機平安降落。
對客艙中的乘務員而言,機上的可攜式氧氣瓶可以讓其在供氧不足時還能維持一定的行動能力進行處置。就如太陽神552航班空難,在飛機失壓時一名乘務員靠可攜式氧氣瓶成為全機唯一一個清醒的人,並試圖拯救飛機——雖然他最後失敗了。
乘務員安德裡亞斯·波若德莫依靠可攜式氧氣瓶成為飛機上唯一清醒的人,雖然他嘗試拯救飛機,但是沒能成功
對旅客來說,飛機上的緊急氧氣面罩(化學制氧)只能提供十幾分鐘的氧氣供應,如果旅客在飛行途中突發疾病身體不適,那麼飛機上的氧氣瓶很可能能救旅客一命。
在國泰的聲明中,發生氧氣瓶放氣的兩架飛機各有22個氧氣瓶,一架5個一架8個被放氣。國泰稱這些可攜式氧氣瓶是供機組成員專用的,並非旅客使用的緊急氧氣面罩,然而國泰這一說法有避重就輕之嫌。
此次國泰氧氣瓶事件中所指的可攜式氧氣瓶
飛機上的氧氣瓶分為兩處,駕駛艙內專供飛行員使用的氧氣瓶,以及客艙內供乘務員及旅客使用的氧氣瓶。
駕駛艙內的氧氣瓶不需多言,發生失壓事件最優先的就是確保飛行員的供氧。而在客艙之中,氧氣瓶並不存在「機組專用」一說,不論是根據中國民航局的CCAR25部第1445條,還是美國FAA的FAR25部1445條,都指出可攜式氧氣瓶是機組與旅客共同使用的,國泰航空也必須遵循FAR25部的規定。
CAAC CCAR25部《運輸類飛機適航標準》中關於可攜式氧氣瓶的要求,可見除了駕駛艙飛行機組有獨立供氧系統或氧氣瓶外,客艙機組是與旅客共用
美國FAA的FAR25部也有同樣要求
在航空飛行日益普遍的今天,機上旅客突發疾病的事件也並不罕見。旅客飛行中突發疾病時穩定的供氧無疑是非常重要的,這也是為何適航標準中明確提出,要為需要急救護理的旅客提供全程供氧。如若飛機上的氧氣瓶不滿足適航要求,那麼是無法執行航班的。
在國內就有發生過這樣的案例:前段航班飛行中有旅客身體不適,吸掉了幾瓶氧氣,飛機落地後由於機上氧氣不足無法執行後續航班,等氧氣瓶補充完整符合要求後才執行後續航班。
所以,國泰航空聲稱被放氣的可攜式氧氣瓶為機組專用,這是不成立的,如果旅客突發疾病是需要氧氣瓶供氧的。而國泰員工這一行為無疑危及航空安全,使得飛機處於不適航的狀態執行航班。
CCAR125部第333條對於供氧的規定
乘務員使用可攜式氧氣瓶為身體不適或突發疾病旅客提供氧氣
危險員工所帶來的隱患
由於本次氧氣瓶事件是國泰航空在多倫多機場所發現的,可以推斷放氣是發生在香港飛往多倫多的前段航班上。在執行航班之前需要按照規定檢查飛機上的氧氣瓶,可以推斷放氣這一行為是香港機場的國泰員工甚至當班國泰機組所為。這也是為什麼在多倫多機場才發現:在多倫多機場換了機組執行航班,航前檢查氧氣瓶時才發現。
對於執行多倫多飛回香港的機組而言,空蕩蕩的氧氣瓶置他們及旅客於危險之中。如若空中發生險情需要使用氧氣瓶,套上呼吸面罩擰開氧氣瓶,並沒有氧氣供應,那真是草菅人命。也無怪乎國泰多倫多執飛機組怒罵放氣機組「賤格,冇人性」(下賤,沒人性)。
在7月以來香港的動蕩之中,國泰航空一直對其員工參與暴亂的行為持縱容態度,最有代表性的莫過於參與上環暴動被逮捕的暴力機長廖頌賢並沒有被停飛。隨著民航總局對國泰下達安全警示,國泰管理層隨之整改之後,國泰開始了對部分積極參與暴動及違規員工的清算,停飛了兩名機長、解僱兩名員工,以及積極煽動對抗特區政府的國泰港龍空服工會的主席施安娜。
國泰航空這些措施可以認為是國泰航空在當前局面下的自救行為,然而先前的縱容無疑反噬到了自身,以至於在開除施安娜後引起了國泰支持暴亂員工的強烈反彈,可以說裡外不是人。
國泰航空在香港共有二萬二千餘名正式僱員,其中不可靠人員佔據了一定的數量。在施安娜被解僱之後,職工盟及空服工會組織人員準備對國泰總部國泰城進行圍堵示威活動,然而礙於法院禁令,目前尚未進行示威。
國泰員工的種種令人不安的極端言論,不由讓人擔心國泰不可靠人員借工作之機進行破壞工作的可能性。
目前所發現的破壞行為還只是將飛機上氧氣瓶放氣使其失效,而隨著國泰不可靠員工行為的進一步極端化,如果接下來是對航電系統做手腳呢?對飛機油路做手腳呢?對飛機發動機做手腳呢?對裝載的貨物做手腳呢?這些都可能造成令人無法想像的後果。
畢竟克什米爾公主號事件,就是香港機場一名清潔工將炸彈安放上飛機的。
如果國泰航空無法有效制止員工的極端行為與破壞行為,那麼國泰的安全性也就無從談起。很顯然,國泰目前針對員工的措施還不夠,還需要採取進一步行動。
若無法消除員工風險,國泰航空的安全也無從談起
不稱職的監管
作為特區政府,香港也有民航監管機構,即香港民航處。香港民航處所扮演的角色和中國民航局(CAAC)、美國FAA一樣,致力於確保民航安全,監管航空公司與機場運作。考慮到香港地區範圍較小,故其只是一個處,但所承擔的責任卻是與CAAC、FAA等世界主要民航監管機構一致的。
香港特區政府民航處簡介
然而縱觀近兩月,在國泰航空與香港機場亂象叢生,甚至發生大規模暴亂嚴重影響航站樓內秩序,發生內地旅客及記者被非法拘禁及毆打、國泰航空員工肆意作亂時,香港民航處卻猶如空氣人一般,毫無存在感。
在一個多月的時間裡,香港民航處僅在中國民航局對國泰航空發布風險警示時才發出聲音,要求所有本地航空公司嚴格按照民航局要求。這仿佛就是家長完全不管教自家的熊孩子,任由熊孩子在外闖禍,直到家裡長輩忍無可忍出手教育熊孩子了,才出來說:「哎呀你怎麼那麼不乖,要聽大伯的話」。
國泰航空的種種亂象及不安全事件如果發生在國內航空公司,中國民航局早就出手了:約談、處罰、停飛一氣呵成,是監管機構中的豪傑——當然,中國民航局監管下的國內航空公司也不會發生國泰航空這樣嚴重影響航空安全的諸多事件。
可以說香港民航處的不作為縱容了國泰航空,使其在香港動亂中起了很壞的作用,監管的缺失與不作為難辭其咎。這種瀆職行為是業務能力不足還是有意為之,我想香港民航處的各位心裡應該最清楚了。
香港民航處航班事務及安全管理部的職責,香港民航業的安全水平現在又如何?
目前國泰航空的安全風險是系統性、全面性的,若國泰航空對員工聽之任之、香港民航處繼續無所作為,那麼發生更惡劣的事態也不是不可能。
如果國泰航空的員工真想採取極端措施來進行反華行動,那麼希望中國民航局能有充分的預案來採取果斷措施。相信南部戰區空軍某部的SU35戰機能在特殊空情處置中有力保衛祖國和人民的安全。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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