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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向先生向蕭山廣播電視臺《188調解團》欄目反映,4月底,他應聘成為了一名外賣配送員,因為外賣平臺工作人員說在立馬電動車店購車划算,平臺有補貼,就在那裡購買了一輛電動車。可是他去上牌時卻碰到了麻煩,因為車身的車架號與合格證上不符,根本上不了車牌,他和電動車店多次協商沒有結果於是向我們尋求幫助。
在向先生的陪同下,記者和浙江湘湖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彩竹來到位於寧泰路52號的立馬電動車店,可是店門緊閉。向先生告訴記者,他前幾天來這家店協商時,店裡還是正常營業的。4月28日他在店裡購買了一輛鍾愛牌電動車,花了4180元錢,通過支付寶花唄分期購買的。這輛電動車價格不便宜,之所以來這裡買車,還要從他找工作說起。當時他在58同城上看到了外賣員的招聘工作,應聘時被外賣平臺的工作人員推薦來這裡買車。據說平臺和這家店有合作,每月有購車補貼,聽上去划算,就下了單。
當事人向先生說:「他說就是一個月相當於有那個車補幾百塊錢,就是兩三百。當時我想我自己就先出一點,一個月出個三四百塊錢,它再補個兩三百。跑一單有三角到五角的車補,但是我去加了美團的群,掃進去我也問了美團的人,就是跑單的人,就是你們這個單子多少錢一單,我問他們有沒有車補,他們說就是價格一樣的,反正就是沒有車補。」
向先生得知這一情況後,對這家店產生了懷疑,就來退款了。
當事人 向先生說:「當時我們是籤了購買告知書,上面就是說寫了自願購買,然後就是半年之內退款,只能退2000元,然後超過半年是退1500元。我第一次找他來退,他不退,第二次好像過了一天,還是兩天,我也找他來退了一下,到時也是到這裡來退,他也不給我退。」
由於退不了款,向先生就跑去車管所給電動車上牌,被告知車身的車架號與合格證不符,不能上牌。記者發現車身的車架號雖然和合格證上的看上去一樣,但是其中幾個數字有明顯的塗改痕跡。向先生說,他上牌時,還碰到一個外賣員也是同樣的情況,也是在這家店買的電動車。
當事人向先生說:「社區的人也是來協調了,跟他們一起來退,也沒退成功,他也去上牌了,他那個情況跟我差不多,他那個車架號也有點問題,也上不了牌,那就是我第三次來找他,車架號被變更過,我要退車退錢,然後他就說合格證有可能拿錯了,放錯了這樣,也不退。」
記者發現店門上張貼了通知,只說五一假期休息三天,具體開門時間等通知。於是,記者通過通知上的電話聯繫上了店長。
記者問:「你們店現在是準備什麼時候開門?因為我們現在就在店裡。或者你們什麼時候能過來一下?我們把具體這個事情溝通一下。」
店長說:「幾號不確定,我們大概的話,也就這段時間,這幾天吧。」
採訪時,記者透過玻璃大門看到,警方4月30日在店裡張貼了提醒告示,提醒顧客在這裡慎重買車。對於這個情況,記者也和警方進行了核實,警方提醒的寧泰路52號電動車店就是向先生買車的店。
錢江世紀城派出所工作人員說:「就是因為那邊報警人數比較多。買賣電動車的糾紛比較多,電動車買了上不了牌,有些外賣小哥買的車要退車,就是這種糾紛比較多。」
根據向先生的支付記錄,收款方曹先生就是寧泰路52號電動車店的負責人,跟店鋪營業執照上一致,可是向先生購車合同和發票上。又出現了另外兩個銷售主體。這下,向先生更不放心了,堅持要退車退款。
記者:你們現在是怎麼個處理方式?
店長:如果他不上牌的話。如果說不上牌,退款。要問我們老闆。記者:我們現在就在店裡,就是看到這邊還貼著一張警方提醒,這邊因為投訴的事情比較多,然後我們想都是這方面的問題,您對這方面有沒有一個解釋?店長:讓他直接打電話給老闆。
店長一直推說他做不了主,給了電話號碼讓記者聯繫老闆。不過記者多次撥打了老闆的電話,但都沒有打通。見商家是這樣的態度,向先生向李律師諮詢了法律起訴的流程,決定通過法律來維權。李律師也通過這個事情提醒大家,購買電動車一定要謹慎。
浙江湘湖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彩竹說:「有人推薦分期購車的情況,那麼建議買車的時候要注意合格證上面的車架號跟車身本身的鋼架上的車架號一定是要對起來的,而且你的購車發票,購車合同還有付款憑證,都要保留完整,自己去上牌,上不了的情況下,店家包上牌的這種行為,要特別注意,還是要跟車管所儘快去核實,是否是一個真實的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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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山廣電全媒體記者:徐雨丹、孔鵬飛
編輯:陸玲玲
責編:祝春
來源:智慧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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