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位是小區的配套建設,應該優先給業主受益才是,拖了一年才開始漲價出售,至今我們大部分業主的車依舊只能停在馬路上。」10月17日上午,家住臨沂市臨沭縣福町花園小區的劉先生撥打臨沂市12345政務服務熱線,對小區物業的停車位只售不租現象,非常不理解。
部分業主的車停門口,被扔雞蛋。
據劉先生介紹,2017年4月份,他在臨沭縣光明北路第五實驗小學路東的福町花園小區買了一套房,現已交房入住。「福町花園小區1期是2016年11月份交的房,當時的車位已經出售了。我們買的2期的房子,是2017年4月交房,當時標出的車位售價是5萬元,但是不知道什麼原因,一直拖著沒有出售,如今,2018年9月27日,才開始賣車位,現在漲價了,每個車位7萬元至12萬元不等。」業主劉先生告訴記者。
「2018年10月7日,物業發出通知,『自10月7日期,無車位業主車輛禁止入內』。以前許多業主都選擇將車停在小區外面,有的直接停在路邊。最近不少業主的車都被貼了罰單,於是很多業主就想租小區內的車位,物業卻以公司規定為由,車位只賣不租。」劉先生說道,「無奈之下,很多業主只好選擇將車停在小區門口附近,但是,10月11日早晨6點多,我們業主群裡有業主反映,說停在小區門口的車被不明人員扔上了生雞蛋。我趕到門口一看,十多輛車的前風擋上都被扔了生雞蛋,已經幹了,很難清理。有的業主打110報了警,警察來到之後,到物業調取監控,物業卻稱監控壞了。監控也壞得太是時候了!」
「我們以前所居住的小區,包括親戚朋友所在的小區,都沒有這種不買車位就不讓進小區的事情。」業主劉先生說道,如今每天晚上下班都要在小區外找車位,在超市購買的東西還要大包小包手提走回家,生活很不方便。
10月17日上午,記者採訪了負責臨沭福町花園小區的臨沭縣金正陽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介紹,「我們有上級管理辦公室,有事可諮詢上級公司,具體情況我們不清楚。」隨後,記者聯繫了臨沭縣金正陽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辦公室,工作人員以經理不在沒法給予答覆為由,並不提供負責人的聯繫方式。
律師說法
對此,本報律師團主要組成單位、山東頤平律師事務所主任彭海稱,法律雖沒有明確規定停車位只售不租是不是違法,但停車位只售不租的做法違反了《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條,車庫應當優先滿足業主、物業使用人停車需要。業主、物業使用人要求承租車庫的,建設單位不得以只售不租為由拒絕,車庫租賃費的標準按照有關部門發布的指導價格確定。在滿足業主、物業使用人需要後,建設單位將車庫出租給物業管理區域外的單位和個人的,其每次租賃合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庫應當優先投入使用;車庫尚未充分利用的,不得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設置規劃以外的車位。
物業只是負責交通及車輛的管理,而無權不讓不買車位的業主開車進入小區。
沂蒙晚報記者 袁文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