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區人才開發、人才引進工作,建立全區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
(三)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工作,貫徹執行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建立就業援助制度,牽頭貫徹執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開展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設立審批工作。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全區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辦法和全國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貫徹執行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以及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
(五)根據全市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全區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有關制度辦法和勞動關係相關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負責特殊工時制度審批,監督實施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辦法,負責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的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爭議仲裁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案件;協調處理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信訪事項。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員初級職稱評定及中、高級職稱的初審申報工作,協助做好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組織落實吸引留學人員來區工作或定居政策。組織落實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做好人才服務工作,構建全區人才服務體系。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和目標考核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和編外聘用人員管理辦法。擬訂人員(不含公務員)調配辦法和特殊人員安置辦法。
(九)貫徹實施國家、省、市表彰獎勵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表彰獎勵制度辦法,綜合管理全區表彰獎勵工作。
(十)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擬訂編外聘用人員薪酬待遇相關規定並組織實施,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負責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的貫徹實施並監督檢查。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全區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依法實施工傷保險監督管理,按照規定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安全事故的防範工作。
(十三)按照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優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監督執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製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二、領導分工及聯繫方式
局 長:張勝娟,負責區人社局全面工作。
辦公地址:長江中路51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7:30 聯繫方式:3878003
副局長:賁道升,分管就業辦、勞動監察大隊、勞動仲裁科。
辦公地址:長江中路51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7:30 聯繫方式:3122355
副局長:汪國燕,分管計財科、事業科、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辦公地址:長江中路51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7:30 聯繫方式:3878512
主 任:吳 勝,負責區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辦公地址:長江中路51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7:30 聯繫方式:3878558
主 任:吳躍中,負責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辦公地址:長江中路51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7:30 聯繫方式:3878512
辦公地址:蕪湖市鏡湖區長江中路51號鏡湖區社會事務服務中心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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