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科技部相繼發文,要求破除論文「唯SCI至上」,是樹立正確的評價導向,推動高校回歸學術初心的重要舉措。
以SCI為絕對標準來進行評價,反映的是中國科技界和科技管理上的不成熟。所謂以SCI為標準,實際上就是在國外英文期刊發表論文的情況。在英文作為國際通用科技文獻評價標準的時代,客觀上說,是行政管理追求可比性、簡單化乃至國際化等傾向,把SCI捧向了頂點,走入了極端。
SCI本身並不是不重要,但卻不是唯一的指標。更重要的是得到學術同行公認。SCI文章很難說是同行公認。畢竟SCI期刊的編輯加上審稿、編委,只是少數幾個人的認可。追求SCI,特別是在原創性成果、原創性科技工作上過度追求SCI,科研人員很難安心工作,很多人會想盡辦法去跟編輯公關,以謀求更大的好處。
學術同行評議制度現在不是沒有,而是不發揮作用。即便有同行評議,還是有人去和評審專家拉關係、走後門,用遊走於合理與不合理邊緣的手段進行人際公關。同行評議也未必一定準確,有時因成果太先進,同行不一定看得準;有時因各種各樣的原因,明知成果先進,也未必評為先進。
如何來避免同行評議中的主觀性,光靠一個人或少數人是不行的,必須建立同行集體評議制度。
同行評議,尤其是同行集體評議操作起來相對困難而複雜,相比較之下,SCI是一個簡單、好操作的辦法。但科技評價所追求的不是機制的困難與簡單,而是結果的準確與公平。因此,同行集體評議是相對來說更合理,也更符合科技評價要求的制度。
教育部、科技部要求,不把SCI作為評價標籤。怎麼讓政策落地?要回答好這一問題,還要教育部、科技部、科研機構、高校作出回答。在行政化主導的背景下,教育部、科技部要有具體的實施辦法,尤其是在一些國家級評審、各類榮譽獎勵項目,甚至院士評選中,將SCI解綁,才能對高校、科研單位的各類評價帶來重大影響。
此次文件中指出,建立健全分類評價體系,完善學術同行評價。它不能僅僅只是一句話,而應該建立一套相應的制度。其中,必須很好地回答,同行評議包括哪些學術?同行評議的組織機構怎麼組成、怎麼運行?同行評議由哪一級機構來審批?它的權限是什麼?很多評審是行政性的評審,學術同行的評議是否有效等問題。不解決這些問題,同行評議制度很難真正發揮作用。
(作者系廈門大學教育研究院院長,記者溫才妃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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