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補充協議
甲方(旅遊者或單位): 電話:
乙方(組團旅行社): 地址:
根據《旅遊法》第35條規定規定,旅行社不得強迫旅遊者購物,但經甲方主動要求,為豐富甲方的旅遊活動,在不影響其他旅遊者及合同行程安排的前提下,乙方為甲方安排購物和自費活動。為約束購物和自費活動中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制定本協議,本協議系雙方籤訂的包價旅遊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在行程安排的自由活動時間內增加以下當地知名購物誠信場所參觀選購商品,從而豐富行程內容,保證產品的質量不涉及假冒偽劣產品。
時間
購物點名稱
地點
購物點的產品特色介紹
120分
神六螺旋藻
順昌
各類保健品
120分
老知青
順昌
茶油製品
1、乙方鄭重承諾所安排購物點不含假冒偽劣產品,但購物點的商品價格可能與市場價格略有差異,請甲方謹慎選擇。
2、甲方在上述購物點購買的物品,請索要發票及購物憑證,保管好原包裝,回程後一個月內,發現質量問題的,憑發票及原包裝由乙方協助辦理退貨(食品、茶葉、藥品一經售出,不退不換)。
3、行程中如遊客有安排購物的需求,經與乙方導遊(領隊)協商並籤訂此補充協議,我公司方可安排。如與導遊(領隊)或地接導遊協商安排購物,未籤訂此補充協議的,視為遊客與導遊(領隊)或地接導遊之間的個人行為,我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相關規定:
1、本補充協議的籤訂及執行基於甲方要求且經雙方協商一致,雙方對此無異議。
2、因不可抗力或無法預見的情況導致行程變更或人數太少等原因無法安排時,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應嚴格遵守導遊告知的景點遊覽時間,以免延誤行程或影響其他客人按時活動。乙方提供前往景點遊覽的交通和陪同服務,但由於甲方超時或其他原因產生費用或遺漏行程,由甲方自行承擔。
4、上述自費項目因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無法進行的,雙方均有權解除本協議。協議解除後,乙方應在扣除已向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後,將餘款退給甲方。
5、在籤署本協議前,乙方已將自費項目的風險及安全注意事項告知甲方。甲方應根據自身條件謹慎選擇。甲方在本協議籤字確認即視為明確知悉相應風險及安全注意事項,並且自願承擔相應後果。
我已閱讀並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內容,並願意在友好、平等、自願的情況下確認:
旅行社已就上述商店的特色、增加遊覽的景點相關事宜及相關風險對我進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經慎重考慮後,自願前往上述購物場所購買商品,增加遊覽項目;旅行社並無強迫。我承諾將按照導遊提醒的相關事宜,並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費、注意保留購物單據、注意自身人身財產安全。如不能獲得當地的退稅,我將自行承擔相關的損失。現經旅遊者與旅行社雙方充分協商,我同意《購物和自費項目補充協議》作為雙方籤署的旅遊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就本次旅遊的購物場所和自費項目達成一致,自願籤署本補充協議。
三、本補充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籤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旅遊者籤字): 乙方代表(組團社籤字):
籤訂日期: 籤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