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發布關於對機動車違停、不禮讓行人,行人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的公告明確,6月10日起,承德主城區對機動車不禮讓行人交通違法開始抓拍,公告列出了5個點位:
一、山莊東路東二門,南北雙向。
二、武烈路與中華路交叉口,南北雙向。
三、半壁山路與車站路交叉口,火車站東向西。
四、石洞子溝路與翠橋路交叉口,附屬醫院崗西向東右轉。
五、半壁山大橋東口,世紀城路口南向北。
詳解:如何禮讓斑馬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法律規定雖然清晰簡明,但又該如何禮讓行人,有些人不是很清楚。在市區部分路口、路段觀察發現,車輛在通過路段、路口直行時基本都會主動減速停車讓行,但轉彎車輛不讓行行人的現象還時有發生。
對此,公安交管部門按照有無信號燈,以及機動車左轉、右轉或直行等不同場景,為駕駛人講解「如何禮讓斑馬線」。
情況一:機動車在無信號燈控制路段如何正確禮讓斑馬線
機動車行經無信號燈控制路段的斑馬線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斑馬線,應當停車讓行。下面以雙向4車道的路段為例,分4種場景分別解讀機動車禮讓行人過程:
場景1:
以圖①為例,行人正在通過斑馬線,圖中1、2機動車車道內的機動車應當停車讓行。
圖①
場景2:
以圖②為例,行人通過與2車道對應的斑馬線區域時,行人背後機動車車道以及行進方向前方與其位置不相鄰的機動車車道(圖②中1和4車道)中的機動車可以通行;與行人所在斑馬線對應的機動車車道及行進方向前方相鄰機動車車道(圖②中2和3車道)中的機動車需停車讓行。
圖②
場景3:
以圖③為例,當行人通過與3車道對應的斑馬線區域時,圖③1、2車道內的機動車可以通行,3、4車道內的機動車應當停車讓行。
圖③
場景4:
以圖④為例,當行人通過與4車道對應的斑馬線區域時,圖④中1、2、3車道內的機動車可以通行;4車道內的機動車仍需停車讓行。
圖④
場景5:
以圖⑤為例,行人已經通過與所有機動車車道對應的斑馬線後,所有機動車車道內的機動車均可通行。
圖⑤
情況二:機動車在有信號燈控制的路段、路口如何正確禮讓斑馬線
機動車行經有信號燈控制路段的斑馬線時,應當減速行駛,按照機動車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應當按照信號燈指示或交通警察指揮通行。
場景1:
以圖⑥為例,機動車行經有信號燈控制路段的斑馬線,當信號燈綠燈亮時,如果行人尚未完全通過斑馬線,機動車應當停車讓行。當行人通過與圖⑥中4車道對應的斑馬線區域時,1、2、3車道內的機動車可以通行;4車道內的機動車仍需停車讓行。
圖⑥
場景2:
以圖⑦圖⑧為例,機動車通過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右轉彎時,路口未設置右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在不妨礙被放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圖⑦中3、6車道內機動車右轉時,位於與行人所處斑馬線位置對應機動車道或前進方向相鄰機動車車道,應當停車讓行。圖⑧中當行人通過後, 3、6車道內機動車可以右轉通行。
圖⑦
圖⑧
場景3:
以圖⑨、⑩為例,機動車在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左轉彎時,路口未設置左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在不妨礙被放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圖⑨中1車道機動車左轉時,位於與行人所處斑馬線位置對應機動車道或前進方向相鄰機動車車道,應當停車讓行。圖⑩中當行人通過後, 1車道內機動車可以左轉通行。
圖⑨
圖⑩
情況三:機動車在無信號燈控制的路口如何禮讓斑馬線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警指揮的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過斑馬線的,位於與行人所處斑馬線位置對應機動車道或前進方向相鄰機動車車道的機動車應當停車讓行。其他機動車車道內的機動車可以通行。
行人闖紅燈,機動車不禮讓行等,都要被罰!
2017年6月《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實施「創城行動」治理交通違法行為18項管理措施》就明確對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和行人不走人行橫道、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開展專項整治。
2018年12月,為進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創建,我市交管部門強化開展交通秩序整治,加大對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行人闖紅燈等違法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力度,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行為,處以罰款50元,記3分。
6月10日起,承德將開啟電子警察攝錄此項交通違法行為,採取電子警察與執勤交警現場查處同步糾違的方式加大治理力度。
在此提示廣大駕駛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即使在行人闖紅燈違法行為的情況下,機動車也應當無條件讓行斑馬線上的行人。在同時存在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和行人闖紅燈交通違法行為的,交管部門將依法分別對行人闖紅燈違法行為和機動車不禮讓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人與車有無燈控 都應守法出行
無論路口有無交通信號燈,車輛和行人都應遵守法律法規規定,確保安全通行。
機動車通過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警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警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與此同時,行人也應依法遵守通行規定,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綠燈亮時可以沿人行橫道過街,而紅燈亮時則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值得注意的是,行人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機動車未禮讓的,不認定為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違法行為。此外,即使是行人主動示意機動車先行的情況,機動車也應停車讓行,明確示意行人先行,不能以此為由不讓行行人。(承德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