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這一個星期,對於剛踏入社會的小泉來說無比煎熬。上周日深夜,小泉的領導忽然把他叫到了酒店房間,說是要一起喝酒。結果之後發生的事讓他無法忍受。
初入社會 遭遇店長圈套
小泉今年25歲,是深圳某保安公司的員工,一個多月前,他被外派到了寶安區新安街道的一家酒店擔任保安。小泉告訴記者,1月24號晚上11點左右,酒店的一名男性店長,讓自己找個開瓶器,拿到酒店的651號房。
小泉:人家都說小心,我都以為開玩笑的。
小泉說,他跟一名同事拿著開瓶器來到了651房,隨後店長把同事支走,讓小泉留下來陪他自己喝酒,結果是半瓶紅酒下肚,小泉就不省人事了。迷迷糊糊之間,他感覺身體有些異樣,隨後就被驚醒了。
猛然驚醒 憤怒報警
小泉:意思就是他抱著我到床上,然後把我褲子脫掉,脫到下面,然後就是用手摸我,我被驚醒起來,說你在幹嘛?他就是壓著我,我就跳起來了,然後直接就是推開他,我說,你幹嘛?我不是這種人。
隨後小泉跑出酒店報警,店長也被警方帶走。
小泉:現在造成我心裡陰影特別大,現在我睡覺都會想起那個畫面。現在休息也休息不好,吃也吃不好。
涉事酒店回應
為了核實小泉所說的情況,1月30號上午,記者跟隨著他來到涉事酒店,酒店前臺說她們領導都不在。
酒店方相關負責人:原店長已經為他的行為付出了代價,現在已經被拘留了。我們也做了處理,辭退了這名店長。保安的話他有他的公司,他有什麼訴求?請聯繫他自己的公司。
對此保安公司方面表示會盡全力的協助小全,幫他討回公道。
保安公司負責人:你要如果想打官司,我們就請律師給你打官司。現在我們該支持的全力支持,他現在目前工作,照常有吃有住,工資照開。
強制猥褻罪,受害人已不限對象
有律師表示,《刑法修正案(九)》擴大了猥褻犯罪侵害對象的定義,受害人不再限定為女性和兒童,猥褻成年男性也可能構成犯罪。
律師潘翔: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都可以成為強制猥褻罪的受害對象。也就是說,男性強制猥褻男性的,女性強制猥褻男性的,情節惡劣的,都應該按照刑法規定的強制猥褻罪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從寶安的警方了解到,目前涉事店長因猥褻他人已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十天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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