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支票分為現金支票、轉帳支票兩種。現金支票可以支取現金,轉帳支票只能轉帳,不可以支取現金。對公業務一律使用轉帳支票。
2. 出票日期必須大寫,小寫銀行不予受理。月為壹、貳和壹拾的,日為壹至玖和壹拾、貳拾和叄拾的,應在其前加「零」(月份為叄至玖,前面可加「零」可不加);日為拾壹至拾玖的,應在其前加「壹」。如1月15日,應寫成零壹月壹拾伍日。再如10月20日,應寫成零壹拾月零貳拾日。
3. 付款行名稱:一定要寫全稱。帳號要寫對。(一般銀行給支票的時候都寫好了)
4. 出票金額的人民幣大小寫一定要一致,不一致的一律無效。
5. 用途欄不能是國家限制的用途和交易。
6. 蓋章欄必須與銀行印鑑上的章保持完全一致。一般為公司法人章和財務章。
7. 密碼欄必須用密碼器設定,不能寫錯。
8. 支票副聯(支票根)必須寫出票日期(小寫)、收款人、金額和用途,且與主發票一致。
9. 開具支票時,財務章由出納蓋,法人章由會計覆核後加蓋。
10. 不能開具空頭支票(也就是帳上沒那麼多錢,卻開出來大於帳戶餘額的資金),否則重罰。(不以騙取錢財為目的的,按票面金額的5%但不低於1000元由罰款,持票人可以要求出票日支付2%的賠款;以騙錢為目的的適用刑法)
11. 支票有效期為自出票日起10個自然日。
12. 支票根必須有支票領取人籤字。
13. 領款人要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並詳細填寫領取日期、收款人、金額和用途等。
14. 收款人拿到銀行入帳時,要到開戶銀行填寫《入帳單》,並在支票背面蓋上收款人銀行印鑑(一般是財務章和法人章,即完成背書轉讓)。
15.支票入帳時間一般在2-3個工作日。(同行快一些,一天到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