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全市防範打擊製毒違法犯罪清查整治專項工作會議精神,堅決整治毒品在我縣蔓延勢頭,堅決遏制及嚴密防範製毒工場在我縣發生,根據省、市禁毒委及縣委縣政府、縣禁毒委的部署和要求,結合我縣毒情形勢,和平縣公安局黨委決定從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2月1日,利用6個月時間,在全縣範圍內集中開展打擊防範及清查製毒工場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
明確工作目標 強化組織領導
以嚴防製毒犯罪向我縣滲透蔓延為重點,以排查、整治為抓手,進一步落實禁毒主體工作責任,通過壓實基層防範整治責任、清查整治製毒窩點工場、擴大禁毒預防宣傳,建立打擊整治製毒違法犯罪的長效機制,剷除製毒犯罪滋生土壤,保持高壓嚴打「零容忍」態勢,堅決防止縣內出現製毒工場窩點,實現「無製毒村(社區)、無製毒鎮、無製毒縣」的「三無」目標。為確保專項行動深入開展並取得成效,縣公安局成立由「一把手」任組長的領導機構,成立專門辦公室,制訂《和平縣公安機關開展防範及清查製毒工場工作方案》。
明確時間節點 嚴格階段落實
為深入推進專項行動紮實開展,縣公安局明確本次行動分四個階段進行,明確工作重點,各個階段環環相扣,嚴把時間節點,分階、分步驟推進。
第一階段
動員部署
時間安排:
2019年8月1日一8月5日。
縣公安局制訂《和平縣公安機關開展防範及清查製毒工場工作方案》,明確指導思想、工作目標、責任分工及工作要求等,從思想層面上提高對此次專項行動重要性、必要性的新認識。
第二階段
全面清查
時間安排:2019年8月6日一12月25日。
1.宣傳發動,營造氛圍。
各派出所積極配合各鎮及縣禁毒成員單位開展「禁毒預防教育『八進』創建活動」,充分利用媒體,網絡及懸掛宣傳標語等形式,開展有針對性的識毒、防毒、拒毒宣傳教育。廣泛開展排查整治製毒工場窩點宣傳教育,不斷提高群眾拒毒意識,使「製毒必除、製毒必究」的觀念深入人心。建立獎勵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信箱等,發動和鼓勵廣大群眾積極舉報製毒犯罪活動,營造人人參與防範、排查、打擊製毒窩點工場的良好氛圍。
2.精心組織,全面排查。
禁毒大隊、禁毒辦及各派出所對轄區內的各類重點場所、出租屋、廠礦、山地進行拉網式清查,尤其對轄區的工業園區廠房、山塘水庫、「三高」農業基地、養殖場、廢棄的老屋、廠棚礦山等逐一進行拉網式的清查,全面排查可疑用電、用水、汙染源、噪音源等製毒嫌疑部位,查清有無製毒窩點;並與農戶及廢棄礦山主等,籤訂禁毒責任書,同時推動農戶與村(社區〉籤訂禁毒承諾書工作。充分利用基層幹部、綜治人員、護林員、治安積極分子等,開展拉網式清查出租屋、廠礦、山林等各種場所,盤查可疑車輛、清查出租屋、廠礦、山林等各種場所,盤查可疑車輛和人員,排查涉毒重點人員等專項行動。
3.嚴厲打擊,以打促防。
整合資源力量,精心組織,集中打擊整治群眾反映舉報地下製毒違法犯罪活動突出的地方、場所,採取突擊清查和專案經營手段,打掉一批團夥、窩點,查破一批大案要案,嚴懲一批違法犯罪分子。強化點線結合、固定與機動結合的全方面堵源截流做法,加強高速公路幹線、省道沿線和治安檢查站的查緝。強化縣外交通出入口設卡檢查工作和完善出縣交通道路治安視頻卡口建設,最大限度防範和堵截製毒重點地區的毒品、易製毒化學品和涉毒人員流入流出。
4.壓實責任,剛性問責。
明確各派出所所長是打擊和防範轄區製毒工場的具體責任人,各派出所落實禁毒專責人員,推進日常排查管控工作常態化。對因打擊防範製毒品犯罪工作不力,轄區內出現製毒工場窩點,未能主動發現而被上級或外地公安機關查處的,採取「一案雙查」措施,除公安機關要對該製毒工場違法犯罪行為進行依法打擊外,還要根據《廣東禁毒工作責任追究辦法》,對相關責任人啟動倒查問責機制。
第三階段
建章立制
時間安排: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15日
建立完善規範防範控制製毒犯罪活動的各項規章制度,形成防範打擊清查整治製毒工場窩點工作長效機制,抓好清查、打擊、防範、舉報、宣傳等各個環節,鞏固專項行動成果;
第四階段
考核驗收
時間安排:2020年1月16日一2月1日。
縣公安局「專項辦」按照上級考核辦法要求,對各單位專項行動工作成效進行考核驗收,並通報考核結果。對考核結果為「不合格」,或因排查防控工作不力,轄區內出現製毒工場窩點,未能主動發現而被上級或外地公安機關查處的鄉鎮,依照規定進行追責。
明確工作要求 務求取得實效
對本次專項行動,縣公安局提出具體工作要求,明確目標定位,確保不走過場,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高度重視,狠抓落實。各職能單位及各派出所務必高度重視,周密安排,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明確職責任務及實施方案,細化工作目標,全力推動專項行動工作。並將目標任務細化分工到個人,落實防範打擊製毒犯罪活動措施,鞏固和擴大防範打擊製毒犯罪行動成果,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協調聯動,強化保障。各有關部門明確職責任務,密切配合聯動,建立健全防範打擊製毒犯罪工作聯動機制和區域協作機制。加大專項行動工作經費投入,推進防範打擊製毒犯罪工作。
強化督導,確保成效。相關警種及各派出所層層落實督導責任,對照專項行動的目標要求,加大督導檢查力度,確保各項防範打擊舉措落實到位。縣公安局「專項辦」成立督導檢查小組,督促專項行動工作開展,對成效明顯,成績突出的,予以總結推廣和通報表揚;對工作不力、成效不明顯的,要分析存在問題,及時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