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快賺錢、多賺錢,一對「夫妻」租用農家樂開設賭場,組織賭博。近日,未央法院審結了一起開設賭場案,兩名被告人分別獲刑10個月、8個月。
李某、師某原系夫妻,離婚後又長期同居,並以夫妻名義生活。2018年7月底,李某、師某預謀開設賭場牟利,後租用西安市未央區漢城街道辦某農家樂作為場地,併購置桌椅、空調扇、對講機等物。同年8月1日至8月9日,二人先後組織多人在該賭場通過「搖寶」押大小的方式進行賭博。其中李某負責外圍放風、警戒、僱傭幫手、聯繫參賭人員,師某負責賭場內賭資抽水、發放參賭人員人頭費。
同年8月9日,公安機關對該賭場進行查處,現場抓獲涉賭人員31人。其中21人的賭資9萬餘元已被公安機關追繳後上繳國庫,並在現場提取骰子、計時器、骰盅(瓷碗)、對講機、廣告筆等。同年9月21日、11月1日,李某、師某先後被公安機關抓獲,到案後如實供述其開設賭場的犯罪事實。
未央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師某為牟取非法利益開設賭場,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二被告人在開設賭場的共同犯罪中,互相配合,均系主犯。歸案後均能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屬坦白。根據本案的犯罪事實,結合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審分別判處二被告人10個月、8個月有期徒刑,並處罰金5000元。華商報記者 寧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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