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衢州市紀委發布消息,我市兩名黨員領導幹部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
經查,衢州市殘聯原黨組書記、理事長曹唐林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本人、配偶擁有房產情況;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
曹唐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已涉嫌犯罪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最近,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曹唐林開除黨籍處分。
經查,衢州市柯城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樓林錢違反廉潔紀律,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的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從中獲取收益。
樓林錢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已涉嫌犯罪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最近,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樓林錢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