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前一天晚上喝酒,第二天起床後照常開車外出覺得這種行為沒什麼;還有人覺得西昌交警查酒駕都在夜晚進行的,白天喝酒也不礙事。如果你還有這樣的想法,那就大錯特錯啦!
3月19日早上7點40分,四川西昌交警在長安中路州教委路段設卡開展酒駕整治行動時,查處一起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案件。駕駛員豐某某交代,自己於前一天晚上23點左右和朋友一起喝了酒,本想著回家睡一覺,第二天開車就不會有問題,沒想到過了一個晚上,「隔夜酒」的威力竟然這麼大,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30.4mg/100ml。更沒想到的是,西昌交警早上7點就開始設卡查酒駕。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駕駛員豐某某將受到罰款1000元、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並暫扣6個月的處罰。
據西昌交警大隊介紹,已於3月14日開始啟動「2019西昌市專項治理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工作」,方案要求西昌交警將通過錯時整治、機動巡查、與其它警種和臨縣大隊開展聯勤聯動、交叉接力檢查等工作方式,全天24小時常態化地開展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整治行動,做到天天有檢查,日日有整治。
西昌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酒精在人體內的代謝速率是有限度的,大量喝酒後,至少要在24小時後再開車;如果喝酒的酒精度數較高、量更大,就要等待更長時間才可以開車。根據法律法規規定,不論是何時喝的酒,只要是駕車時體內酒精含量超標,就涉嫌酒後駕車,酒精在人體的代謝情況因人而異,如果酒精沒有完全從身體中排出,仍然影響駕駛員的精神狀態,這時候駕車的危險係數依然存在。
邱成瑤 紅星新聞記者 江龍 警方供圖
編輯 餘孟祥 實習生 陳虹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