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風雲武漢
金輝優步湖畔業主房屋拒收函
武漢金輝融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鑑於貴司武漢金輝優步湖畔項目存在嚴重設計及裝修缺陷,嚴重影響業主的日常生活及居住環境,並且與前期購房時所展示、宣傳和承諾的嚴重不符,構成嚴重違約,特向貴公司發出本拒絕收房通知書,並說明理由如下:
一、原購房時樣板間已拆除問題
原購房時樣板間,在沒有正式通知業主及取得同意情況下,貴司私自拆除,我們業主是基於對原樣板間的考察和認可,並在置業顧問作出「將來房間與樣板間整體無異」承諾之下,才決定購房的。之後,貴司重新建立樣板間,卻沒有正式通知全體業主及得到認可。目前,業主房屋裝修批量出現與之前貨不對板的情況。貴司在銷售中於原樣板間承諾「所展示的樣板間什麼樣,交房就是什麼樣(有銷售人員視頻為證)」。然而,業主開放日初步驗房時,發現精裝修貨不對版,嚴重違反武漢市房管局關於「確保交付房屋與銷售時展示的樣板房一致」的相關要求。對此,我們全體業主保留上訪、投訴、訴訟等正當權益。
二、連廊過道未貼磚及上方水管問題
貴司目前連廊過道未貼磚及上方走水管的方式,實屬違反裝修行業標準和劣於同檔次同價位樓盤裝修品質之行為,是我們業主是無法接受的。連廊過道貼磚是常規要求,貴司所提到的原因,是出於安全考慮,這純屬無稽之談,嚴重缺乏理論、實際和法理支撐。上方角鐵支撐水管問題,屬嚴重設計失誤,一般應該是埋在地下的。這一問題我們全體業主一致要求貴司給出合理解釋,同時與全體業主在平等協商條件下提出合理且能為全體業主接受的整改方案並接受業主代表的全程監督和再驗收,並作出書面承諾。
三、房屋交付使用,各種配套不到位
目前地下車庫與小區正門等關乎業主日常生活和安心居住的配套設施還未交付,這一情況將直接客觀延滯大部業主順利入住和正常生活,對此所造成的相應損失,我們保留向貴司索賠的權利;同時因此原因導致的暫緩收房和延後收房,全部責任歸於貴司。
鑑於以上客觀存在的問題,現正式告知貴司:在貴司對所有問題提出合理解決辦法並妥善處理之前,業主決定暫緩收房。同時要求貴司對業主提出的眾問題進行整改,在交付的商品房滿足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標準後,另行通知收房。由此產生的不利情勢歸責於貴司(物業費和違約金應按重新到達交房條件交房後在開始生效)。業主保留按照《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十一條的規定追究貴司逾期交房違約責任的權利。如果貴公司對本函件陳述事實有異議,請在3個工作日內給予正式的書面回復。否則,視同貴公司認可上述事實。
本函件一式兩份,一份送達貴公司,一份買受人留存。特此函告
特此通知!
日期:
眾業主籤字(房號-姓名-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