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不清多少人為叢林法則辯護過,也數不清多少人在辯護的時候用達爾文理論當過理由。
這個社會是一個叢林法則的社會嗎?的確,有的時候它看起來有點像。
但是,這個社會「應該」是叢林法則的嗎?假若它是的話,這是一件好的、合理的、值得支持的事情嗎?
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
當吉卜林提出「叢林法則」這個詞的時候,他把這當成是大自然的基本面貌:自然規律淘汰年老體弱患病傷殘的生物,留下強壯聰明的繼續進化,萬物因此繁衍至今。不幸的是,現實中自然界的運行並非如此。
自然選擇的標準是成功地繁衍後代,通向這一標準的渠道數不勝數,遠不止單純的「強壯」和「聰明」。何況,自然選擇也遠非唯一的掌控者——研究者至今還在爭辯在進化之路上,運氣到底起到了多大的作用。
更重要的是,自然界之所以如此,並不是因為這種狀態「好」,而是因為別無選擇。一個生物也許是競爭和篩選的結果,但自然選擇這個機制本身卻不是各種機制競爭到最後的勝利者;它只是物理和生物規律的必然結論。沒有人創造它,沒有人選中它,它就只是在那裡,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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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這個被人類文化所創造的社會,也像自然界一樣別無選擇嗎?
我們有選擇。
實際上,我們已經討論和嘗試過無數的社會形態和制度;已經有數不清的理論和實證研究證明,一個「非叢林」的社會可以比叢林社會更幸福、更高效。社會充滿了各種各樣的偶然性,純粹的「叢林」會讓這些偶然的不平等變成階級固化、變成貧窮遺傳,而這些全都不應該由個人負責。我們已經找到並且還在繼續尋找更多對抗這現象的辦法,所有這些辦法在「叢林」裡都不存在。
所以,試圖把演化生物學理論當成叢林法則依據,行不通。
說穿了,所謂「叢林法則」就是「弱者」無價值、無意義、活該受苦活該去死,那麼大概可以認為,當「強」和「弱」有單一、明確、徹底、永恆、無異議的判斷準則,當強者和弱者間不能交流、不能合作、不能借鑑、不能轉化,這時「叢林法則」似乎可以說是一條合理的法則。
這不是我們的世界,不應是我們的世界。
ID:Guokr42
中二病究竟有沒有得治?
密集恐懼症真的「只是矯情」?
不相干的東西嚴絲合縫拼在一起就覺得爽,是強迫症嗎?
你有病?沒事~ 果殼有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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