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蘭州日報 2014-02-19 09:06 編輯:徐興波
都市流行計程車拼車政協委員建議——
儘快制定計程車合乘收費標準
「今天你被拼車了嗎?」現如今,伴隨著難打車的現狀,很多經常打車的人之間會如此互相問候。的確漫長的等車,兜兜轉轉的繞行,沒完沒了的載客,讓拼車成為一種「都市流行病」。兩會外記者採訪發現,現在「被拼車」的現象十分嚴重,怎麼拼、怎麼走、多少錢,都由計程車司機說了算,許多乘客對此感慨頗多。而在會內也有政協委員就解決這一問題提了不少建議。
會外:計程車變「招手停」
攔不到計程車的人站在路邊心急如焚,很多計程車司機則不甘心丟下那麼多的生意,只拉一個乘客「放空走」,於是就產生了「拼車」。家住東崗的劉女士告訴記者,自己從城中心打車回家,經常會遇到拼車現象,有時司機會問她是否同意,而有的司機卻不予商量。有時為了拼到一個順路的行人,短短幾百米能停好幾次,時間也耽誤了不少。
劉女士向記者反映的「拼車」情況,或許很多人都不會陌生。而據記者了解,計程車監督電話接到的投訴中排在前幾位的就有:拼車、拒載等。拼不拼車不光看司機,也得問第一乘客願意不願意。有不少乘客反映,很多司機並沒有與先上車乘客商量,就開始尋找拼車對象直接載人。拼不拼車將乘客與司機的關係變得很微妙。不少乘客表示,自己並不介意拼車,多拉一個人也是方便他人。但是不問我們願不願意,見人就拉,感覺像是坐上了「招手停」。
拼車在蘭州目前已常態化,但一些乘客並不同意拼車,這些人對於拼車帶來的乘車安全、行車路線、付費比率等問題表示擔憂。「坐計程車就是為了方便省時,要是打個車費錢更費時的話還不如不打。」市民王雲對拼車很謹慎。「有一次,我跟幾個朋友約好去吃飯,著急打了車。司機中途又拉一乘客,我覺著順路也無所謂。那位乘客著急要去汽車東站,司機為避開擁堵的路段就繞行了。這一趟車打的,時間耽誤了,錢還得多付。兩個人乘同一輛車,可表只有一個呀,計費根本沒有依據嘛。白天拼車也就算了,如果夜晚出行,與陌生人拼計程車也覺得不太安全。」王雲說。
對於這種現象,經常打車的趙強告訴記者:「計程車司機不管車上有多少人,都按照起步價格來算,要不就是大概估算一個價錢,這樣不公平,因為拼車的人要去的目的地不一樣,難免會繞路,如果按計程車司機的算法肯定不公平。雖然多收的只有幾塊錢,但讓人很不舒服。
不過也有乘客表示,在計程車運力嚴重短缺的蘭州,拼車對「打車難」有一定程度的緩解。但在相關法律法規存在空白的情況下,拼車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負擔、責任認定問題,卻困擾著整個計程車行業。那到底能不能拼車呢?蘭州市城市交通運輸管理處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我國涉及計程車行業的法律法規中對於拼車行為並無明文規定,《甘肅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僅規定「未經乘客同意,不得搭乘他人」,蘭州市政府於1999年11月出臺的《蘭州市小型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辦法》第26條也規定「未經乘客同意,不得搭載他人」。該負責人強調,拼車的決定權在第一乘客,乘客在乘坐計程車時若遇到強行拼客,可以記下計程車車牌號及車行,及時向計程車所在車行或城運處反映。
會外計程車運力不足,多數市民默許拼車,讓合乘計程車已成為常態,但是由於蘭州市沒有計程車「合乘」的相關收費標準,計程車「合乘」費用如何交付成為一筆糊塗帳,一般情況下都是司機說了算,但很多時候司機和乘客各執一詞,有時還產生糾紛,互不相讓,甚至成為社會矛盾的隱患。對此政協委員趙春燕建議我市應該儘快制定計程車「合乘收費」標準。
她在提案中說,首先為了保障乘坐計程車乘客的權益,須經第一乘客的同意方可「合乘」其他乘客;其次,在蘭州市計程車資源滿足不了市民需求的情況下,允許「合乘」客觀存在。因此蘭州市相關部門應儘快制定符合我市實際的「合乘」細則、收費標準;另外我市相關部門也可學習借鑑外省市經驗,使收費更趨合理。
而針對於這一情況,另一位政協委員也對記者表達了自己的看法:「其實,我並不反對拼車,拼車也是對資源的整合利用,但是拼車產生的糾紛卻不在少數,因此我建議相關部門可以試著在計程車上安裝兩部計價器,並且根據上車的前後分類計費,允許拼車也只能是在兩方之間,最好不要有第三撥拼車者,另外也可以在計程車上安上較多的監控設施,確保拼車者的安全和計程車司機的規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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