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府辦〔2018〕155號
儋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
印發儋州市那大鎮番園棚戶區(城中村、舊城區)改造項目回遷商品房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鎮政府,地方農林場,市政府直屬有關單位:
《儋州市那大鎮番園棚戶區(城中村、舊城區)改造項目回遷商品房建設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儋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2月22日
(此件主動公開)
儋州市那大鎮番園棚戶區(城中村、舊城區)
改造項目回遷商品房建設工作實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為加快海南西部中心城市建設步伐,切實做好儋州市那大鎮番園棚戶區(城中村、舊城區)改造項目回遷商品房建設工程的組織實施,確保回遷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完善區域互通布局,改善人民居住環境,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促進區域經濟發展,形成儋州城區的南部「新門戶」和雅拉河景觀帶,提升儋州市的整體品質和形象,加快打造海南西部中心城市,建設經濟繁榮、社會文明、生態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儋州。
二、工作目標
加快番園棚戶區改造項目的建設,將番園片區打造成集居住、商業為一體的綜合性社區,將番園棚戶區改造項目回遷商品房建設成為儋州市樣板工程。
三、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番園棚戶區回遷商品房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番園棚戶區回遷商品房建設工程項目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林 剛(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張廣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番園棚改項目指揮長)
成 員:賀 勇(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委副主任)
馮仲山(市發展改革委主任)
孟維華(市規劃委主任)
尹亞峰(市財政局局長)
黎桂雄(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蒙小明(市生態環保局局長)
潘正鋒(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
王 平(市審計局局長)
李鳴華(市園林局副局長)
莫運偉(市重點項目辦主任)
黎秀全(那大鎮黨委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工程建設項目部,負責番園棚戶區回遷商品房建設的協調推進工作。其成員如下:
負責人:陳志忠(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成 員:陳鵬圖(那大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謝合桃(那大鎮人大主席)
王 鵬(市徵收辦副主任)
陳 勵(那大鎮東幹社區書記)
兩名專業人員(聘請片區被徵收人)。
四、明確業主單位
確定那大鎮政府為番園棚戶區回遷商品房建設工程項目業主單位。
五、職責分工
(一)市發展改革委負責項目立項;
(二)市規劃委負責項目規劃及規劃許可證的辦理;
(三)市財政局負責項目資金保障;
(四)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土地收儲、掛牌及土地證的辦理;
(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項目建設質量監督及施工許可證的辦理;
(六)市監委負責項目建設監督;
(七)市審計局負責項目審計;
(八)市生態環保局負責環境汙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及環境的監測;
(九)市園林局負責審查、審批項目綠化設計方案,指導項目綠化建設和竣工驗收;
(十)市重點項目辦負責監督和檢查重點工程建設計劃執行情況,協調解決建設中的問題;
(十一)那大鎮政府負責項目社會穩定、房屋拆除、建設資金撥付等工作;
(十二)項目部負責項目現場日常管理、工程進度及建設材料的監督檢查。
六、工作步驟及時間節點
(一)項目立項:2018年11月;
(二)規劃審批:2018年11月;
(三)施工許可:2018年11月;
(四)開工建設:2018年11月;
(五)竣工驗收:2021年5月;
(六)項目審計:2021年8月;
(七)產權證辦理:2022年18月。
以上工作流程可交叉進行,由項目領導小組負責全面協調,確保於2019年1月全面開工建設。
七、項目管理流程
(一)現場管理。
工程建設項目部負責監督建設單位履行職責,並協調各方工作,重要事項報領導小組議定。
(二)資金管理。
1.工程資金。
業主單位撥付的項目建設資金進入建設單位指定的項目專項帳戶,實行專款專用。
2.工程款撥付。
根據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額度,由建設單位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請單,經監理單位和項目部核實後,報領導小組按程序審批。
3.項目工作經費管理。
與項目有關的各項經費由項目部進行管理,重大事項報領導小組審批。
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法院,市檢察院,省駐市各單位,各人民團體,各新聞單位。
儋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2月 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