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波回歸質樸《小芳》
網易娛樂5月4日報導(文/小易) 此前76歲的「言情劇教母」瓊瑤,指責於正新劇《宮鎖連城》抄襲其舊作《梅花烙》,還在微博發公開信致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要求停播該劇。5月4日,經典歌曲《小芳》的詞曲作者以及原唱李春波仿效瓊瑤,在微博上給版權總局寫公開信,要求維權。他列舉了四個「侵權事件」,指方大同的新作《小方》副歌部分完全照抄《小芳》,但「我從來沒有授權給任何人使用。」根據業內人士透露,「方大同做音樂很多年,他公司金牌大風肯定有(歌曲版權的)授權,不可能隨便就拿來用。具體是怎樣授權的,公司不久應該就會進行說明吧。」
另外李春波還指,文章自編自導自演的電視劇《小爸爸》大量使用自己創作演唱的《呼兒嘿喲》,卻「至今沒有人來和我交涉版權事宜,也沒有收到任何單位和個人支付給我的版權費。」
斥方大同抄襲《小芳》:本人從未授權
李春波在長微博裡寫道:「我看了瓊瑤阿姨的公開信,也讓我鼓起勇氣寫下這封公開信,以期得到版權保護部門的幫助和社會各界的支持。」
李春波例舉了四個「侵權事件」。他指,香港歌手方大同最近的新作《小方》不僅名字與自己以往創作的《小芳》類似,容易混淆,而且副歌部分完全照抄《小芳》,「而且更讓我驚奇的是,音樂風雲榜中,歌手方大同公開說我本人有授權給他使用。本人再次聲明:我從未將歌曲《小芳》的版權授權給任何人使用。聽到自己作品被改動就像自己的害你被整容了一樣,而且據說次歌手已經在很多地方參加商演,通過此歌曲獲得高額演出費用。我想請教兩位領導,這種抄襲和翻唱並且以盈利為目的的行為算不算侵權?如果算,應該怎樣維權?」
斥文章電視劇《小爸爸》侵權:茶水都沒請我喝
2013年文章自編自導自演的電視劇《小爸爸》火爆電視熒,並在視頻網站創下點擊紀錄。李春波指,《小爸爸》大量使用了其創作演唱的歌曲《呼兒嘿喲》,以及由海量的彩鈴下載,「甚至還有別人翻唱的不同版本的歌曲及彩鈴下載,至今沒有跟任何單位和個人跟我交涉過版權事宜,至今我也沒有收到過任何單位和個人支付給我的版權費用,甚至連杯茶水都沒有請我喝過或是什麼感謝之類的話。」
此外,李春波還指,自己創作過《小芳》《一封家書》等40多首歌曲從未授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使用,「手機彩鈴下載已不是什麼新鮮事,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下載過我的歌曲……我沒有收到過任何版權費用。」還有對於光碟盜版,李春波也是深惡痛絕。
李春波維權公開信全文節選: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蔡赴朝局長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蔣建國黨書記
兩位尊敬的領導你們好!我是李春波,先送上我最真摯的問候與祝福!
自從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港臺流行歌曲風靡大陸的時候,我是中國大陸最早出版,發行原創專輯的音樂人之一從1993年開始由中國唱片廣州公司出版、發行了我的首張自己作詞、作曲並演唱的專輯《小芳》以及之後的《一封家書》等,都受到廣大聽眾朋友的支持和喜愛,這讓我非常的欣慰和高興,可也有些事情一直困擾著我至今,細細算來這些問題竟然困擾了我21年了。在親朋好友的告知下,我看了瓊瑤阿姨維權的公開信,也讓我鼓起勇氣寫下這封公開信,以期得到版權保護部門的幫助和社會各界的支持。也讓我倒一倒積壓在我心裡這20多年的苦水吧!
第一個侵權事件:
最近很多業內朋友打電話向我詢問同一件事怎麼把自己的成名作品《小芳》授權給別人翻唱了,這讓我很吃驚與不解。因為我從未有授權給任何人使用。也許是朋友弄錯了,仔細了
解之後原來是最近有個叫方大同的香港歌手,他自稱原創歌手並作了一首歌曲名叫《小方》。我一看「小方」和「小芳」,這很容易混淆視聽概念!而且更讓我驚奇的是鳳凰網和北京文藝頻道共同播出的音樂風雲榜歌手方大同公開說我本人有授權給他使用。這讓我感到很奇怪,我本人再此聲明:我從未將歌曲《小芳》的版權授權給任何人使用。我仔細聽了一下方大同的《小方》,除了名字和最的《小芳》諧音一樣,歌曲內容部分最經典的副歌部分完全照抄而且聽到自己作品被改動就像自己的孩子被整容了一樣,而且據聽說此歌手已經在很多地方參加商演通過此歌曲獲得高額演出費用。我想請教兩位領導,這種抄襲和翻唱並且以盈利為目的的行為算不算侵權?如果算,該怎樣維權?
第二個侵權事件:
2013年由文章自編自導自演的都市情感成長話題大劇《小爸爸》已於同年9月1 3日完美收官,刷新多項歷史記錄。自開播以來,《小爸爸》收視率便一路飆升,不僅多次拿下冠軍寶座,在四大衛視聯播的情況下兩個衛視的收視率雙雙破一,實屬罕見。網絡點擊量方面,《小爸爸》早已突破10億大關,更是創造多項新記錄。諸多業內人士表示,《小爸爸》已成今年「現象級大劇」。就是這部熱播的電視劇裡面未經我授權大量使用了我創作、演唱的歌曲《呼兒嘿喲》,以及有海量的彩鈴下載。甚至還有別人翻唱的不同版本的歌曲及彩鈴下載。至今我也沒有收到過任何單位和個人和我交涉版權事宜,也沒有任何單位和人支付給我版權使用費用。甚至連杯茶水都沒有請我喝過或是什麼感謝之類的話。這是不是太不尊重我們這些花費大量心血默默為原創音樂事業奮鬥的作者們。我真的很寒心。我想再次請教兩位領導:這種沒有得到原創音樂人授權,就赤裸裸的拿到電視劇裡使用的製片方們算不算是「拿來主義」,這種現象算不算侵權?如果算,該怎樣維權?
第三個侵權事件:
手機彩鈴下載已不是什麼新鮮事,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沒下載過我的歌曲。但我要感謝下載過我歌曲喜歡我歌曲的朋友。我還要告訴你們我沒有收到過任何版費,我曾創作過《小芳》、《一封家書》等40多首歌曲,從未授權給任何單位和個人使用,也沒有收到過任何單位的使用費用。敬愛的兩位領導,我第三次請教,我該如何維權?
第四個侵權事伴:
1993年《小芳》紅遍全國,在受到廣大聽眾朋友的支持和喜愛的同時,大量的盜版也從此開始,中唱正版發行l00萬張,盜版能發2000萬張,(按10元錢一盒計算是2個億,20年前的2個億,今天是多少相信很多人都會換算。)這讓我和中唱廣州公司深受其害,損失慘重。也正是在這個時候由中唱廣州公司牽頭開始了艱難的雉權之路。1993年底由中唱廣州公司推出我的第二張專輯《一封家書》,勢頭很好,首批訂貨就超過60萬張,沒想到卻遭遇了更加猖獗的盜版,中唱廣州公司在廣州賓館召開正版的訂貨會,同一天同一時間盜版的訂貨會在廣州東方賓館舉行,連宣傳海報都一模一樣。如此大規模的盜版可謂登峰造極,相信當時親歷此事的正版發行商、盜版發行商、媒體、社會各界你們都還記得,中唱和我都受到巨大打擊和損失,中唱廣州公司震怒了,專門派出維權人員經過長時間大量調查,取證,終於查出是內部發行科長自己盜的版。中唱廣州公司對此人做出了嚴厲的處分、並開除公職。但我個人沒有得到盜版分子的任何賠償。兩位領導啊!我感到萬分的無助,我不知道怎樣維權?請兩位領導幫幫我。
最後我想說我相信有上述遭遇的版權人不止我一個,你們也幫幫我吧!爭天是我,明天可能就是你。創作是一十艱辛的過程,是一十嘔心瀝血的過程。這以上種種加上各種的無償使用已經嚴重打擊了創作者的積極性,現在製作出版原創專輯的人越來越少了,不是嗎?我想能不能請版權局拿我做個案例,指導我如何維權。
十八大以來,我們國家更重視版權保護,也加大了打擊盜版、侵權的力度我們欣喜的看到中國版權保護的春天來了!
冒昧地寫這封公開信,不妥之處,懇請原諒!
盼覆!
至此
敬禮
2014年5月4日
李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