罌粟殼可以使湯底增加特殊的香味,還可以達到增加回頭客的目的,這種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得在食品中添加的東西,竟成了個別經營者的「秘密武器」。我國法律對罌粟殼使用有明確規定,禁止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這不應該僅僅是個法律規定,更應該成為人人知曉的常識,奉勸廣大經營者不要為了眼前區區利益,就以身試法、得不償失!
事情還得從去年家住贛榆老李的兒子參加徵兵體檢說起。當時,老李被醫生告知兒子「尿檢陽性」!
「陽性是什麼意思?」老李一臉懵懂。
「就是你家孩子接觸過類似毒品的東西!」醫生解釋。
「這絕對不可能!」對自己的孩子,老李還是非常了解的。於是,第二天,他又帶著孩子去市區醫院檢查,一模一樣的流程,而這次卻是陰性!老李很開心,帶著一起擔心孩子的親朋好友去一家雞煲店吃了一頓。第三天,老李帶孩子直接去市徵兵辦體檢,可這次孩子的尿檢又呈陽性!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正當老李兩口子欲哭無淚之際,親朋裡有個懂醫的提醒他:「如果自身沒有問題,那可能就是飲食方面出了紕漏!最近幾天你們都到什麼地方吃飯了?」老李仔細想了想,不禁恍然大悟,原來孩子兩次尿檢呈陽性的前一個晚上,他們都去了贛榆同一家雞煲店!
「肯定是雞煲店在火鍋裡添加了罌粟殼這類東西!」氣憤的老李立刻來到贛榆區市場監管局投訴。 接到老李的投訴,贛榆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也感到奇怪,於是到這家雞煲店看個究竟。
執法人員第二天踩著飯點來到這家雞煲店,在現場顧客的見證下,檢查了該店的經營主體資質情況後,又用罌粟試劑進行快檢,果不其然,該雞煲店的湯底不合格!為了精密檢測,贛榆區市場監管局又委託第三方平臺——上海一家檢測技術服務公司進行現場抽檢。與此同時,公安機關執法人員也對該雞煲店經營者採取了強制措施。不日,第三方檢測結果顯示,無論是湯底中還是該店秘制的醬料中,都檢出罌粟鹼及嗎啡成分。因涉嫌刑事犯罪,該案被迅速移交至公安部門。
就在最近判決結果出來了
本案共涉案5人,楊某、孔某、王某、尚某、武某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5人共同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為共同犯罪。其中王某、楊某為主犯,王某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9萬元;楊某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8萬元;尚某、孔某、武某為從犯,尚某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5萬元;孔某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4萬元;武某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4萬元。此外,5人還另支付懲罰性賠償金303436元,並在判決生效後一個月內在《蒼梧晚報》登報賠禮道歉。5人均未上訴。
明明當時2人涉案,卻有5人被判刑?到底是為什麼?
2013年,連雲港連雲區人楊某處在人生的岔路口——他正找尋可投資項目。思來想去,他想起一個好哥們王某:王某在新浦經營一家「鑫旺雞煲」店,生意挺紅火,關鍵還正在招加盟!通過了解,楊某覺得加盟這事可行:只要用總店提供的調料包,不需要任何技術就可以燒制出美味雞煲!2000元調料可以燒700隻雞,劃到每隻雞還不到3元。而經營時,一隻雞78元、兩隻128元、三隻168元,利潤非常可觀!在繳納了3萬元的加盟費後,2015年8月,楊某和妻子孔某位於青口鎮新東方市場南的「鑫旺雞煲」正式開張了。
既是加盟店,又是好哥們,總店boss王某經常也會到楊某雞煲店「巡店」。有一次王某來的時候,裝作很無意的透露給楊某,自己提供的調味料子裡面有大麻殼(罌粟殼)。震驚的楊某隨即就告訴了妻子孔某,孔某表示「這是犯法的,國家不允許添加。」說是這樣說,但看著日漸紅火的雞煲店,心知肚明的兩口子選擇了繼續經營,直至「離奇徵兵體檢」案發。
文章來源《贛榆部落》及贛榆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