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孩,七個大字,激起千層浪。丁錦昊小朋友遠赴埃及在盧克索神廟一處具有五千多年歷史的浮雕上刻下自己的大名,印證自己「到此一遊」。此事一曝光,網友紛紛大喊「丟人丟到國外」。中國人繼旅遊掃空名牌店後,又一陋習被詬病。毫無疑問,物質豐富後文明素質亟待提升。而在實操方面,又該如何下手呢?讓中國社科院旅遊中心特約研究員劉思敏博士來解答這些問題。
「到此一遊」終極解密檔案
謎團一
「到此一遊」是石頭蹦出來的呢,還是齊天大聖孫悟空發明的?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個叫吳承恩的人寫了一本《西遊記》,裡面的第七回《八卦爐中逃大聖 五行山下定心猿》:那隻叫孫悟空的猴子竟鬥膽在如來的手指上刻了一行大字:齊天大聖到此一遊。
劉思敏:遊客到處寫「到此一遊」,的確有部分原因是模仿《西遊記》中「孫悟空在佛祖的手指上寫下『到此一遊』」。而《西遊記》的這個細節也是對人類心理的一種總結。好的文學作品會折射出人性,劇中孫悟空的行為也代表了部分國人的心理,而小說和電視劇又將價值觀傳播給受眾。
可以說,《西遊記》的這個細節對人們有一定影響。
謎團二
掀起到處刻字這股「時髦」風潮的到底是李白、杜甫還是蘇東坡?
——華山、泰山到處可見文人騷客刻字的摩崖石刻,古代文人藉此抒發登山臨水時的即興遣懷。有人說,這種抒發該是中國人的一種文化情懷,自古便有。
劉思敏:這些摩崖石刻不是古代文人自己塗鴉上去的。蘇東坡怎麼能夠在崖壁上寫那麼大的「赤壁」二字,而且亙古留存?那是經過當時、當地的「政府」批准、刻工刻上去的,與當今很多景區打造碑林,是展現文化的方式。因此,與遊客的塗鴉,在形式上、質量上都有本質區別。
謎團三
到底誰才是亂刻字的始作俑者?真相只有一個!
——有句俗話說得好,人世間所有的相遇都是命中注定的。就好像到處亂刻字註定與別人的白眼相遇一樣,中國人出外旅遊的陋習沒少讓中國人受白眼。
劉思敏:馬斯洛把人的需求分為五個層次,而中國人現在對於旅遊基本上存在於第四個層次——獲得尊重的需求。很多小孩現在放假回到學校,都會被問:「出去玩了沒有,去哪裡玩了?」如果你沒有玩,就感覺比別人矮一截,如果別人去的東南亞,你去的是歐洲,你又會覺得你比他們厲害。這就是攀比,而攀比的基礎就是炫耀的心理。所以在這個階段,很多人出去旅遊就是想通過炫耀來獲得尊重。而「到此一遊」這種生硬的展示方式正好符合了一些人的炫耀心理。只有當我們的旅遊是為了第五階段的自我實現以後,才能做到不在乎別人的感受和評價,也不需要通過這樣來證明自己的身份。
觀察眼
炫之種種,豈「文明素質」說得透
練洪洋
「到此一遊」成因複雜,剝繭抽絲,似乎也能找到共性的蛛絲馬跡,那就是一個「炫」字:到人未到之聖地,炫獨到;入普通人難入之境(如國外),炫財富;在多得數不清的留字再擠下「到此一遊」,炫存在;寫下甜蜜愛情宣言,炫幸福;刻下龍飛鳳舞字體,炫書法……風氣之盛,去年四川一毛賊偷完之後,還在作案場所留下「小偷到此一遊」,炫其高超之行竊技藝,可謂竊賊之VIP。
炫耀是人的本性,不獨今人——西楚霸王當年攻下鹹陽,面對就地建都的建議,就說過,「富貴不歸故鄉,如錦衣夜行,誰知之者!」不獨國人——北京長城也屢遭外國人塗鴉。就在「丁錦昊到此一遊」的廊柱上,也密密麻麻地刻著19世紀旅行者的名字。當然,國外亦有並不能作為國人熱衷「到此一遊」的合理性證明,只能說明炫是本性。炫是一種複雜的心理表現,恐怕也不是一個「文明素質」能說得透。
無論如何,在風景區或文物上亂塗亂畫,總是與一種神憎鬼厭、與文明格格不入的行為,應該旗幟鮮明地說「不」。竊以為,防範一些人在景區及文物上亂炫之策,一靠堵,二要疏。堵之道,罰為本。建章立制,訂法定規,明確文物是公有財產、公有財產不可侵犯、侵犯要付出代價的觀念,而不僅是媒體曝光、道德譴責層面的懲戒。
我國長期存在對文物保護偏軟、對毀壞文物懲處不力的現象,像「梁齊齊」不久在故宮銅缸上刻下「到此一遊」,最後也不了了之,而在新加坡,亂塗鴉最高會被判入獄三年,甚至有可能受鞭刑。
疏之道,在迎合。就像黃山等一些景區設「愛情鎖」、「祈願樹」一樣,在景點或文物面前設專牆,既滿足炫耀欲望強烈遊客的心願,又不損文物,可謂一舉兩得。
對話
為何旅遊時易發生道德失範?
記者:為什麼在我們在旅行的過程中特別容易暴露出這種素質低下的問題呢?
劉思敏:在旅遊的過程中,我們進入的是一個陌生人的社會,會容易導致一種道德失範的現象,因為缺少人監督。平時在城市化的熟人社會,有相對多的熟人對你進行監督,你就不好意思做不文明行為,就會有所收斂。所以並不是說我們在旅遊中的文明素質不高,而是我們國人整體素質不高。
記者:日本遊客的禮貌、清潔一直被稱道。但在日本經濟剛騰飛時,日本遊客的素質也是經常被詬病的,但後來也轉變過來了。
劉思敏:對。我們也有可能轉變過來,但是可能時間比較長,而且這是需要過程的。日本的經濟騰飛比我們早了二十年,他們比我們提早看到了國際文明的標準線,也找到了跟世界對話的方式,也開始以謙卑的心態與世界對話。旅遊上的文明一定是以經濟的騰飛為基礎,同時還要有精神追求,這種精神追求是一種開放的、與世界對話的一種心態,特別是出境旅遊。文明素質也是個逐漸的過程,尤其是我國人口那麼多,受教育程度也參差不齊,這個轉變不會是一時半刻的,但我們也必須有所行動。
記者:旅遊的不文明行為也可以仿效「中國式過馬路」來進行懲罰嗎?
劉思敏:我不認同這種籠統的懲罰方式,應對不文明行為分門別類,要用多個層面的手段來解決,是一個系統工程。在一般的地方塗鴉和在文物上面塗鴉要區分開來;塗鴉之後能否擦掉,是否會產生破壞性的後果。沒有產生破壞性後果的話,它只是個不文明行為,需要被譴責。而如果發生了不可彌補、不可修復的後果,就是違法犯罪行為,需要受到法律的處分。
記者:我國在法律方面,對類似不文明的行為的約束,力度足夠嗎?
劉思敏:《文物法》在關於這一方面只設置了一個罪名——故意損害文物罪。但是絕大部分刻字和塗鴉的人都沒有破壞文物的主觀故意,因為他們的意圖只是表達存在感和炫耀欲,用故意損害文物罪就不合適,所以我建議設定「破壞文物罪」,發生了破壞文物的後果,就該被定罪。另外,雖然在《旅遊法》草案上有對類似行為做出禁止,但沒看到相關罪名的處罰,所以我認為在法律上應該更加細化。
記者:是否還會有別的方式可以起到引導的作用呢?
劉思敏:政府、景區的管理方式、力度應該加強。而且網絡上那麼洶湧的民情,也應該轉化成現實的監督,這都是堵的方面。景區可以設立一些疏通的方式,比如說,設立塗鴉牆,通過設立一些塗鴉的場所來紓解遊客的表現欲和存在感。甚至還可以舉辦一些塗鴉的活動,這也是景區的一種自我行銷,對於疏導不文明行為也是行之有效的。 文/記者 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