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青網報導,7月18日,多名驢友結伴前往北京市門頭溝靈山附近爬山遊玩,兩名女子不幸被山上滾落的石頭砸中,造成1死1傷。
事故發生地點位於黃花梁長城不遠處的深山中,7月18日晚10時許,一組救援人員趕到了事發現場附近,在事發現場等待救援人員的共有三個人,其中一人自行下山,兩名傷者無法移動。其中一名傷者已經看不到生命體徵,而另一名傷者肋骨骨折。
7月19日凌晨1時許,救援人員成功將兩名驢友轉交給正在等待的急救人員,經過現場檢測,其中一人已經失去了寶貴的生命。
據悉,此次活動人數規模在330人左右,組織者通過微信公眾號招募參與人員,每人收費為90元,每家俱樂部招募的人數在幾個人到十幾個人不等。
近年來,驢友出遊遭遇事故的新聞屢有發生,搜索驢友事故的相關新聞,7月份全國共發生10起驢友被困於的新聞,自己生命危險的同時,又給各地救援隊搜救隊增加了麻煩。
微信邀約出遊的活動,價格都比較低廉,但是由於缺少相關部門的監管,在旅遊安全方面風險極大。
而這種做法是否合法呢?
文旅部曾下發《關於開展全國旅遊市場秩序綜合整治「暑期整頓」的通知》,再次明確表示,微信群、保健品公司、培訓機構等沒有旅遊資質的組織和個人,經營旅行社業務屬於非法行為。
在此提醒廣大遊客,這種出遊方式存在極大安全隱患,一旦出現意外或者糾紛,很難維權。
隨著自助旅遊的流行,驢友俱樂部、保健品銷售企業、一些培訓機構通過微信群、QQ群等方式,非法發布旅遊產品,宣傳旅遊線路,面向社會招徠、組織、接待市民或驢友們外出旅遊的行為卻屢見不鮮。
這些組織的旅遊活動之所以吸引人,價格只是一個因素,費用AA制、不盈利等噱頭往往更有吸引力。(試問不賺錢,誰會做?)
這些組織或單位並不具備為遊客提供旅遊服務的能力,更不能為遊客在遊覽過程中的人身財產提供安全保障。那麼,你的利益如何被保障呢?
這些活動者本著自願報名、風險自擔、責任自負的原則參加。選擇參加活動,即表明報名者經過合理判斷,同意自行承擔旅遊活動中的所有風險,包括利用交通工具及其他第三方設施的風險。
對於活動中可能出現的意外事故,組織者不為此承擔責任……
而正規旅行社是依法成立且取得經營許可證的旅遊企業,對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的生命、財產安全承擔相應責任。
而且,旅行社依法繳納了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和旅行社責任險,分別用於旅遊者權益損害賠償和墊付旅遊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險時緊急救助的費用和因旅行社責任引起的遊客人身傷亡、財產遭受的損失及由此發生的相關費用的賠償。
另外旅行社除了依法購買高額的旅行社責任保險外,有的還購買了一定數額的意外險,基本能保障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事件時得到有效的賠償。
而這些驢友組織的旅遊活動,除了意外險,很難再有其他保障,有些甚至連意外險都沒有。
為了保護合法權益不受損害,旅遊者外出旅遊時還是要選擇正規旅行社,籤正規旅遊合同,保障生命安全,畢竟,自由誠可貴,生命價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