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前,「港獨」黃之鋒還在「賣慘」

2020-12-13 看見港澳臺

導讀:「亂港」分子黃之鋒涉嫌參與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的案件,2020年11月23日,黃之鋒在香港西九龍法院接受審訊,並對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而在12月2日,黃之鋒被判刑監禁13.5個月。然而就在判刑的前一天,也就是12月1日,黃之鋒的臉書帳號卻發布了一條動態,動態內容為黃之鋒的一份「親筆信」。

黃之鋒的「親筆信」

黃之鋒這份「親筆信」的題目是「監獄中的監獄」,據了解,這份「親筆信」是在黃之鋒被單獨關押的第二天,也就是11月25日寫的。在這封「親筆信」中,黃之鋒對自己短短幾日的「牢獄」生活進行了描述。而後由負責運營黃之鋒臉書帳號的「亂港」分子發布在了社交平臺上。

在「親筆信」中,黃之鋒對於自己被關押在單人牢房的處境表示非常不安。黃之鋒稱自己怎麼也沒有想到,懲教署會以X光檢查拍攝到腹部內存在不明異物為理由,將自己進行為期數天的單獨隔離囚禁。

黃之鋒宣稱,自己從來沒有沾染過毒品,並且在被關押之前的三餐飲食都非常正常,對於被單獨囚禁這樣的結果完全摸不著頭腦。對於單人囚室裡的生活,黃之鋒聲稱比香港監獄裡的隔離牢房還要不堪。黃之鋒稱自己除了規定的探視時間以及洗澡以外,都不能離開單人囚室,連戶外活動的時間也沒有。

除此以外,黃之鋒還「賣慘」稱,由於單人隔離措施是以體內藏毒為前提,因此懲教署的工作人員每隔四個小時就會來測量他的血壓,單人囚室裡也是二十四小時開著燈。黃之鋒稱自己把口罩當眼罩用,才能勉強入睡。

黃之鋒再提「十二逃犯」

除了向監獄外的「亂港」分子交代自己的牢獄生活以外,黃之鋒在親筆信的末尾還提到了「十二名逃犯」的事情,稱11月30日就是這十二名「亂港」分子被拘捕在大陸的第一百天,呼籲香港的「手足」繼續關注這件事情。

今年8月份的時候,十二名企圖潛逃臺灣的亂港分子在廣東海域被內地海警抓獲。據深圳市公安部門的最新報導,這十二人涉嫌偷越邊境,已經將他們移送至鹽田區人民檢察院進行更進一步的審理,將會對這十二人進行起訴。

對於黃之鋒的「坐牢日記」,香港網友紛紛表示黃之鋒太過矯情,諷刺黃之鋒坐個牢還這麼多要求。還有網友諷刺,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文丨常樂 校丨竹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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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消息來源:香港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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