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野味的話題在今年年初因為疫情而再一次引發社會的強烈關注,但我們身邊卻還是有個別人我行我素,隨意捕獵和殺害野生動物,同時也置食品安全和身體健康於不顧,想要把野味變成了餐桌上的美味。
近日,益陽赫山區森林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赫山區進港公路全豐村路段有人在捕捉青蛙。民警立即趕往現場。
捕捉的青蛙中有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經鑑定,王某捕抓的26隻青蛙均為野生動物活體,其中有2隻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其餘青蛙都屬於三有動物和湖南省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金線蛙和黑斑蛙。據嫌疑人王某交代,他捕捉青蛙是想改善夥食。
「三有動物」切勿隨意捕獵和殺害
目前,赫山區森林公安已經對王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下一步將移送檢察機關起訴。
值得提醒的是,同青蛙一樣,蟾蜍、麻雀、野兔等常見的野生動物,都被列入了《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版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依法受到保護。隨意捕獵和殺害這類動物將可能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