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成都7月4日訊(記者 陳淋)7月4日,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公布了《四川省2018年中等職業學校錄取新生辦法》。根據工作安排,我省五年制高職(含深度貧困縣五年中高職貫通免費定向培養 試點)錄取工作於7月3日至7月20日分三個批次進行。深度貧困縣五年中高職貫通免費定向培養試點錄取工作參加提前批次錄取,五年制師範類專業學校參加第一批次的錄取,五年制非師範類專業學校參加第二批次的錄取。
已經填報我省五年制高職的初中畢業生請注意,錄取照顧政策出爐。
下列考生,加分後達到學校調檔線的,調檔供學校審錄。
阿壩州、甘孜州、涼山州和峨邊縣、馬邊縣、米易縣、鹽邊縣、石棉縣、北川縣、平武縣、漢源縣、寶興縣、興文縣、宣漢縣、敘永縣、古藺縣、筠連縣、珙縣、屏山縣、滎經縣、攀枝花市仁和區、樂山市金口河區(以下簡稱「三州十七縣兩區」)的考生及攀枝花東區、西區的考生,可在20分的範圍內適當照顧加分,具體加分辦法和加分幅度,由相關市(州)招考委擬定並報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審定同意後執行。
三州十七縣兩區以外的市(州)、縣市、區的雜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加 5 分(2021 年起,初中畢業的雜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不再享受此項加分照顧政策,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歸國華僑青年、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加10分。
4.烈士子女加20分。
5.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符合多種照顧條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項最高分值的加分項目,不再累計加分。
符合以上第3條、第4條、第5條照顧條件的考生,須有市(州)以上有關部門的證明材料和原始證件。
符合照顧政策條件的考生的加分(即特徵分)材料由市(州) 招考辦審核後,按省教育考試院下發的特徵分資料庫結構,建立考生特徵分資料庫,於 7 月 7 日前報省教育考試院。
此外,對肢體殘疾、生活能自理、能完成所報專業學業的考生,學校不能僅因其殘疾而不錄取。幼兒師範學校學前教育專業是否招收男生以及招收男生的比例由招生學校確定,在省教育考試院或市(州)招考辦公布學校招生規模數和招生專業目錄時一併向社會公布。除經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批准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外,其他專業均不得劃分錄取男女生的比例。學校在錄取中不得歧視女生,不得歧視應試非英語語種的考生。
本網(平臺)所刊載內容之智慧財產權為四川新聞網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複製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