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8 17:48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12月8日, 記者從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為了有效規範道路交通秩序、緩解交通擁堵,創造良好交通環境、預防交通事故, 12月20日零時起,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開始啟用全市新增的4處非現場執法系統(電子警察),並對抓拍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處罰。
新啟用的4處非現場執法系統抓拍點位:
1 .城關區 伏直公路-安定門
2 .城關區 伏直公路-二臺閣
3 .城關區 伏直公路-民族村
4 .城關區 伏直公路-三臺閣公園門口
此次新開啟的電子警察抓拍的違法行為有:
1.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指示的(違法代碼:1344,處罰結果:記3分、處罰200元);
2.機動車逆向行駛的(違法代碼:1301,處罰結果:記3分、處罰200元);
3.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違法代碼:1357,處罰結果:記3分、處罰200元);
4.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違法代碼:1345,處罰結果:記3分、處罰200元);
5.機動車違法停車(違法代碼:1039,處罰結果:處罰100元);
6.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違法代碼:1018,處罰結果:處罰200元);
7.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專用車道的(違法代碼:1019,處罰結果:處罰200元);
8.掉頭時妨礙正常行駛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違法代碼:1046,處罰結果:處罰200元);
9.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違法代碼:1223,處罰結果:記2分、處罰200元);
10.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違法代碼:6011,處罰結果:不扣分,處罰50元)。
廣大群眾可通過網際網路登錄「甘肅省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進行查詢;也可關注「蘭州交警」微信公眾號,在「便民服務」進行違法查詢;或下載「交管12123」手機APP,註冊登錄後可進行違法查詢。
蘭州公安交警希望廣大交通參與者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文明駕駛,共同創建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掌上蘭州·蘭州晨報記者 張秀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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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掌上蘭州客戶端
原標題:《注意!12月20日零時起,蘭州市將啟用新增4處電子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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